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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68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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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8-20 18:1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6051897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605189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6051897股[16] 股东结构 - 公司变更设立时,连云港诺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2000万股,持股比例40.00%[16] - 公司变更设立时,赵德毅认购1275万股,持股比例25.50%[16] - 公司变更设立时,赵德中认购1275万股,持股比例25.50%[16] - 公司变更设立时,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50万股,持股比例9.00%[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8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0 18: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召集人5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2][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4]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18]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0 18: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规定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4] 会议相关 - 选举新董事等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3] - 委员提议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可修订[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0 18:17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的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5]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供资给控股股东等[5] 决策审批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7] - 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股东回避[6]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设领导小组防范资金占用[8] - 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责任人同担[12]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追究责任[13]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需审批[12]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0 18:17
信息披露责任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高管负责组织编制年报草案并提请审议[4] - 董事和高管对年报披露负责并担差错后果[4]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指标差异达1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6] 责任追究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5] - 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0] - 可对中介机构书面质询、索赔等[11] - 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11] 参照执行 - 季度、半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4]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8:1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7]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1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 - 与关联法人特定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4]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需更多同意[19][20]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等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22] - 董事可提暂缓表决等,公司应披露情况[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董事需签字确认[25][2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问题报告[2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29]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0 18: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 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 ...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0 18:17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2] - 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规定,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5][7] - 被提名人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资料,候选人要作书面承诺[7][8] 投票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逐个投票,独立董事与其他成员分别选举[8] - 投票时选票需注明股份数和累积投票最高限额,超限额选票无效[9] - 选票投票总数小于等于限额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半数[12] 其他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3]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8: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诺泰澳 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
ST诺泰(688076)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0 18: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 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 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 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