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68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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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76及实控人等被罚762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12-18 12:54
行政处罚终局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合计被处以7620万元罚款 [2] - 经查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4] - 前述虚增导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4]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5] 公司业务与近期经营 - 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2021年在科创板上市,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扣非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增长23.20% [6] - 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6] - 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2.2类新药司美格鲁肽片(口服),目前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试验药品含3mg/7mg/14mg/25mg/50mg共5个规格 [8] 历史财务数据摘要 - 营业总收入:2021年为6.44亿元,2022年为6.51亿元(同比增长1.15%),2023年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58.69%),2024年为16.25亿元(同比增长57.21%),2025年三季报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7]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为1.15亿元,2022年为1.29亿元(同比增长11.89%),2023年为1.63亿元(同比增长26.20%),2024年为4.04亿元(同比增长148.19%),2025年三季报为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7]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为1.05亿元,2022年为0.83亿元(同比下降20.74%),2023年为1.68亿元(同比增长102.31%),2024年为4.08亿元(同比增长142.60%),2025年三季报为4.37亿元(同比增长23.20%)[7] - 研发支出:2021年为0.69亿元,2022年为0.98亿元,2023年为1.34亿元,2024年为3.72亿元,2025年三季报为3.49亿元 [7] 市场反应与股价 - 公司因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而于7月21日停牌一天,7月22日复牌当日,股价大幅低开后震荡上行,最终收跌4.29% [7] - 截至12月18日午间休市,公司股价涨1.35%,报39.07元/股 [8]
ST诺泰被重罚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18 12:01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7日晚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5] - 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5][2][6] 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详情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1][5]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1][5] - 同期,公司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1][5] -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5] 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期限6年[2][6] -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共募集43,400万元[2][6] -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2][6] - 前述《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因202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导致该发行文件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2][6] 证监会处罚结果 - 综合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2][6] - 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880万元[2][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3][7]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已代理部分股民起诉公司[1][5]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7]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3][7]
ST诺泰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第一财经· 2025-12-18 00:17
公司处罚与违规行为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1] - 公司在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并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再融资4.34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于12月17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决定 [1] - 因涉及欺诈发行等行为,公司被处罚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1] 公司市场背景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1]
688076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
第一财经· 2025-12-17 23:59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资金实力 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且支付款最终来自公司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2]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3]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包含了上述虚增收入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5]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证监会调查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6] -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6]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7] - 上交所对公司及赵德中 赵德毅等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7] 事件后果与影响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5]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 -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7]
688076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
第一财经· 2025-12-17 23:48
公司概况与事件背景 - ST诺泰是一家在科创板上市的医药外包企业 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的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 [3] - 公司在上市首年即2021年策划了业绩造假 并于2022年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实施再融资 2024年10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12月1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3][6]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1年12月 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资金实力 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3] - 公司向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ST诺泰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3] 欺诈发行与再融资 - 2022年11月16日 ST诺泰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再融资事项 其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包含了上述虚增的收入 [5] - 2023年12月21日 ST诺泰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共成功募集资金4.34亿元 证监会认定其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5][6] 监管处罚与后果 - 中国证监会对ST诺泰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8]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ST诺泰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9]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 [9]
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第一财经· 2025-12-17 21:53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人权益 于2021年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不应确认收入[1]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发布的《募集说明书》中包含了2021年度虚增的财务数据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3]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3]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4]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1]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1]
上交所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7 19:58
公司违规与纪律处分 - 上交所查明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 - 上交所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包括实际控制人赵德中 赵德毅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 时任董事兼总经理 副董事长金富强 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 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1] - 公开认定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 - 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1] - 五年内不接受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1] 公司业务与市场数据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制造业占比99.88% 其他业务占比0.12%[2] - 截至发稿 公司市值为122亿元[2]
年报存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ST诺泰被处以4740万元罚款
北京商报· 2025-12-17 19:33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2月17日晚间,ST诺泰(68807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合上述两项,证监会对ST诺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赵德中等相关责任人 给予警告并罚款。 经查明,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 总额的20.64%。 此外,ST诺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如前所述,ST诺泰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 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 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ST诺泰(688076) - ST诺泰: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2-17 18:45
违规情况 - 2021年公司转让业务致年报虚增营收3000万元、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比20.64%[4]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转债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9] 可转债发行 - 2022年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议案,2023年获注册批复并发行43400万元[6] - 截至2025年4月24日赎回40440张,累计转股4299560张,4月25日摘牌[6] 处罚结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4740万元罚款[20] - 相关人员被警告并罚款,赵德中1300万元等[20][21] 其他情况 -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2]
医疗服务行业周报 12.8-12.12:经济工作会议:优化集采、支付变革、长护险破题-20251213
湘财证券· 2025-12-13 21:22
行业投资评级 - 维持医疗服务行业“买入”评级 [7][13][74] 报告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医药产业指明方向,政策从“控费降价”向“提质增效”、从“保基本”向“多元协同”升级 [4][69][70] - 在医药板块总体回调背景下,医疗服务板块估值回落使得其投资价值凸显 [13][74] 板块及个股市场表现 - 本周(12.8-12.12)申万医药生物指数下跌1.04%,跑输沪深300指数0.96个百分点,在31个一级行业中排名第17位 [1][15] - 医药生物二级子行业中,医疗服务II指数上涨1.67%,表现最好;医药商业II指数下跌4.26%,表现最差 [1][28][29] - 医疗服务板块内,表现居前的公司有昭衍新药(+23.4%)、美迪西(+12.5%)、阳光诺和(+10.4%)[2][34][38];表现靠后的公司有光正眼科(-9.4%)、兰卫医学(-8.7%)、澳洋健康(-8.2%)[2][34][35] - 年初以来(截至报告期),申万医药生物指数累计下跌1.78%,其子板块中化学制药表现最好(+25.42%),生物制品表现最差(-24.07%)[29] 行业估值水平 - 截至本周末,申万医疗服务板块市盈率(PE TTM)为31.74倍,较前一周下降0.60倍;市净率(PB LF)为3.20倍,较前一周下降0.06倍 [3][36] - 医疗服务板块近一年PE区间为28.46倍至41.13倍,PB区间为2.48倍至4.00倍 [3][36] - 在申万医药生物各二级子行业中,医疗服务板块当前PE(31.74倍)低于化学制药(46.69倍)和生物制品II(38.98倍)[55] 政策解读与行业趋势 - **集采政策优化**:会议提出“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意味着规则将更注重临床需求、质量保障和产业生态健康,从单纯“降价”转向“质量与可持续性”,有望缓解仿制药企业利润压力并引导行业向差异化创新转型 [4][70] - **支付改革深化**:要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旨在构建“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多层次支付体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新版医保目录和首版商保目录有望破解创新药“入院难、报销难”问题 [5][10][71] - **长期护理保险破题**:首次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此举将激活康复护理产业链,应对老龄化需求,并带动医疗器械、居家护理等服务市场扩容 [11][72] - **坚持创新驱动**:会议虽未直接提及医药创新,但强调“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为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宏观政策环境支持 [12][73] 投资建议与关注方向 - 建议关注两大投资方向:高成长领域及预期改善领域 [13][74] - **高成长方向**:重点关注医药外包服务(CXO)中的ADC CDMO、减肥药产业链多肽CDMO等细分领域,涉及公司包括药明康德、皓元医药、药明生物等 [13][74] - **预期改善方向**:重点关注盈利能力有望触底回升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ICL),以及消费医疗中的眼科、口腔等细分领域,涉及公司包括爱尔眼科、迪安诊断等 [13][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