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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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688088)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10-24 19:46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 10%[5] - 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 30%[5] 利润分配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80%[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40%[7]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20%[8] 政策流程 - 董事会制订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审议前与股东交流[10] - 政策调整议案需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会通过[12] -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回报规划[14]
虹软科技(68808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4 19: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制定及修订26项治理制度,10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改“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9]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36,000万股,已发行40,117.04万股,每股面值1元[10][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1][1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1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5] 公司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1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需经相关审议[1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2]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3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9][30]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7] - 战略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1]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4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3][4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
虹软科技(688088)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4 19:46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36.72亿,证券15.05亿[3]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8.54亿[3][4] - 2025年度审计费用报价120万元,与上年相同[11] 人员相关 - 截至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296名、注会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2] - 项目合伙人等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不同[8] 风险与合规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保险限额10.5亿[4] - 立信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监管措施43次、自律措施4次[6][7] 审议流程 - 2025年8 - 10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2][14][15] - 聘任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生效[16]
虹软科技(68808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4 19:4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9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在浙江杭州滨江区虹软大厦A6层[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1月19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平台9:15 - 15:00[4][5][7]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3日[15] - 会议登记时间为11月17日9:00 - 17:00,地点在上海徐汇区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18] - 会议联系电话021 - 52980418,传真021 - 52980248,邮箱invest@arcsoft.com[24] 议案相关 - 会议审议14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8] - 议案于10月24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10月25日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9] - 议案涉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股东回报规划、续聘审计机构等[27] 委托投票 - 委托人需在委托书中选“同意”“反对”“弃权”一项打“√”[28] - 未作指示时受托人有权按意愿表决[28]
虹软科技(68808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9: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5]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6] - 审议通过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7] - 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拟续聘立信,需提交股东大会[8][10] - 审议通过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议案[11]
虹软科技(68808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9:45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1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
虹软科技(68808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19:3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7亿元,同比增长12.6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28亿元,同比增长9.39%[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8.2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亿元,同比增长60.51%[4]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5288万元,同比增长72.81%[4]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54.67万元,同比增长9.39%[15]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6.275亿元,同比增长9.4%[2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417亿元,同比增长60.5%[23] - 2025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3065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7681万元增长70.1%[24]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股,相比2024年同期的0.22元/股增长59.1%[24]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327.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3]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335.9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22] 成本和费用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合计1.1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1.88%[4]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3.113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49.6%[2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672.6万元,同比扩大[23]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161.9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较高[22] - 2025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7552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3.6767亿元增长2.1%[25] 各业务线表现 - 移动智能终端视觉解决方案业务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12亿元,同比增长5.59%[10] - 智能汽车及其他AIoT业务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31.43%[10] - 移动智能终端视觉解决方案营业收入51,177.01万元,同比增长5.59%[15] - 智能汽车及其他AIoT视觉解决方案营业收入10,472.44万元,同比增长31.43%[15]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亿元,同比激增8241.70%[4]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4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180万元大幅增长8243.8%[26]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6137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4.9812亿元增长32.8%[25]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40万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8.7336亿元,净流出减少91.0%[26]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9.8675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22.9348亿元减少13.4%[26] - 2025年前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8834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1.4827亿元增长27.0%[26] - 2025年9月末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5633亿元,相比2024年9月末的8.9193亿元增长18.4%[26] - 2025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8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1.5594亿元,净流出扩大23.6%[26]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公司总资产为30.2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2%[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056,334,870.13元,较2024年末下降10.86%[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83,306,460.53元,较2024年末增长3.41%[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258,979,209.03元,较2024年末增长34.44%[18] - 公司总资产为30.277亿元,较期初略有增长[19] - 公司合同负债为2.137亿元,较期初增长46.6%[19]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628亿元[21]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906户[13] - 第一大股东虹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0,675,392股,占总股本27.59%[13]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均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14] 其他重要事项 - 子公司涉及诉讼,初审判决赔偿970.60万美元及相关利息,双方均已上诉[16]
虹软科技(6880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9:33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豁免[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9]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会议表决与记录 - 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1]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5]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亦同[21]
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薪酬政策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履职费用公司承担[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8] - 独立董事津贴季发,任职人员基本薪酬月或定期发放[9] 薪酬调整与处理 - 岗位变动按实际任期算薪酬,违规减少或停发绩效薪酬[10][11]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酬增幅等因素[14]
虹软科技(6880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募集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6个月内置换[13]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超董事会审议额度、期限等且情节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0] - 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2][24]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6] 资金节余与核查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与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后者规定为准[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