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6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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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软件发布金山办公前三季度业绩 归母净利润为11.78亿元 同比增长13.32%

智通财经· 2025-10-27 19:23
财务业绩 -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78亿元,同比增长15.2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8亿元,同比增长13.32%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2.55元 [1]
金山软件(03888.HK):金山办公第三季度净利润约为4.63亿元 同比增加39.38%
格隆汇· 2025-10-27 19:08
财务业绩概览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5.21亿元,同比增长25.33% [1] - 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约为4.63亿元,同比增长39.38% [1] - 2025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93元 [1] 累计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总计约41.78亿元,同比增长15.2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总计约12.43亿元,同比增长13.32% [1]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2025-10-27 18:36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10-27 18:36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1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2%,首次授予80.00万股,预留20.00万股[2] - 授予价格(调整后)为42.65元/股[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权益数量占比三个归属期分别为33%、33%、34%[5]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6]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2022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触发值不低于10.00%[7] - 第二个归属期目标值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147.25%,触发值不低于131.00%[7] - 第三个归属期目标值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300.66%,触发值不低于264.10%[7] 股份登记情况 - 2023 - 2025年多批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完成,涉及不同归属期和激励对象[15][16][18][20] 激励对象与授予情况 - 2022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7人调整为125人,预留授予27人[23][24] - 2022 - 2025年多批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5][26][27][28] 业绩达成与归属情况 -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 - 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为313.46%,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4] - 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3人,可归属2,210股[35]
金山办公(688111)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山办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8:36
激励计划会议与调整 - 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9] - 2022年3月28 - 4月8日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10] - 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一、监事会一次会议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并授予限制性股票[11] - 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七、监事会六次会议调整授予权益价格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1] - 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九、监事会八次会议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12] - 2023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等议案[13] - 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作废处理2021及2022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13] - 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等议案[14] - 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等议案[14] - 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等议案[15] - 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议案[2]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2024年为第三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1] -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 - 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00.66%,触发值不低于264.10%[1] -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884,959,481.38元,2023年度为4,555,968,287.39元,2024年度为5,120,838,798.82元[1] - 2022 - 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为313.46%,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 分红数据 - 2025年公司总股本为463,179,293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462,976,2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985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5,993,375.22元[16] 激励计划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3.55元/股调整为42.65元/股[17]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9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19] -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标,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可归属2,210股限制性股票[1] - 同意为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210股[2] -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归属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5] - 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规定,后续需继续履行相应义务[4][5]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等人员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4] - 获选后30日内向上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4] - 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20] - 因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和主持[21]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公司应保证其知情权,重大复杂事项决策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5] - 2名及以上认为资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25] - 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25] - 有关人员应配合行使职权,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6][27]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独立董事津贴与披露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7] - 履职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办理,否则可自行申请或向监管报告[27] 独立董事报告与风险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上交所报告,如免职理由不当等[27]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和解释[30]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3] - 重大不确定事项可暂不披露,最迟确定时披露[4] - 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披露条件与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7] - 决定披露由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10年[8] - 涉及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信息[9] 后续处理与责任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商业秘密[10]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10] 登记表格 - 含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登记事项表及知情人登记表[17][19][2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25]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27]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 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 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 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 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 ...
金山办公(688111) - 金山办公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33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第一章 则 总 |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 2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1 | |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 34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40 | | 第九章 |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44 | | 第十一章 附 | 则 | 4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