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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1 15: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9日14:30[11] - 现场会议地点在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会议室[11]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1] 公司事务 - 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15] - 魏喜福于2023年12月1日因工作调整辞职[17] 人事变动 - 推选张亚昌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战略委员[18] - 张亚昌截至目前未持股,1967年出生,有本科学历和工程硕士学位[18][23] - 张亚昌1989 - 2023年在贵州高峰石油机械任职,现拟任非独立董事[23] 公告披露 -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0] -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告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19]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13 16:5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提高质量、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5] 披露流程与时间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披露信息应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7]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8]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8]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2]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公司应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16]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1]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1] - 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披露[3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披露[3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其他披露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33]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37]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更正公告[3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行业信息[51]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相关信息[54] - 公司应识别并披露核心竞争力、经营、行业、宏观环境等风险因素[55] - 国家政策等外部宏观环境重大不利变化需披露对公司影响[55] - 发生重大环境等事故或负面事件需披露具体情况及影响[55] - 公司出现可能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披露情况及影响[56]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重大交易需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信息[5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再质押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59]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6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6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或平仓风险解除需持续披露进展[60]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60]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为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8]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62] - 本制度规定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13 16:5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6:5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4点30分[3]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2日[11]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00 - 17:00[14] 股东大会信息 - 会议地点在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会议室[3] -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为0717 - 6347288,传真为0717 - 6331556[18] - 公司邮编为443000[19] 审议与选举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议案[5] - 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1人[5]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2项[6]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5] - 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选董事5名,候选人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候选人3名;应选监事2名,候选人3名[25] - 持有100股股票的投资者,在“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表决权[25] - 持有100股股票的投资者,在“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5] - 持有100股股票的投资者,在“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5] - 投资者可在500票限度内对“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按意愿表决[26] - 投资者可将500票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26] 选举结果 - 选举董事议案中,候选人陈××在方式一中获500票[27] - 选举董事议案中,候选人赵××在方式二中获100票,方式三中获50票[27]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3-12-13 16:54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公 告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 职条件。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 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 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 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岩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 ...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3 16:54
经审阅孙岩先生的个人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履行相 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 尚未届满的情形。公司本次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孙岩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2-13 16:54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原董事魏喜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过之日起 ...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16:5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 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 ...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16:5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湖 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成人员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1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
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16:5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 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 企建设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含法制工作职责)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有 关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 会成员组成,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