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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趋势(68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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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趋势(68831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025-08-29 20:13
资金相关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35,933,858.08元,拟用2.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9.92%[5] 股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2,942,480元增加至256,119,472元[7] - 公司总股本将由182,942,480股变更为256,119,472股[8] 会议与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人[1]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4][5][6][8]
财富趋势(68831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9 20:09
资金募集 - 2020年4月公开发行1667.00万股普通股,募资17.905247亿元,净额17.1392625808亿元[2] - 超募资金总额9.3593385808亿元[4] 资金使用 - 拟用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9.92%[4][7]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7.779924亿元,募资投资额相同[6] 审批情况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均同意[8][9][10]
财富趋势: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治理与会议决议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 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调整 [1][2][3][4] 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 - 公司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依据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结合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 [1] - 公司同步编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生产经营 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2% [2] - 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超募资金总额30% 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2] 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制度废止 [3] - 公司注册资本由182,942,480元增加至256,119,472元 总股本由182,942,480股变更为256,119,472股 因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3] - 公司章程将相应修订 变更注册资本及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4] 议案表决结果 - 四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其中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取消监事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4]
财富趋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7.91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4亿元[2] - 募集资金净额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四个项目: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 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 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 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2] - 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均为7.78亿元[3]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36亿元 本次拟使用2.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4]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3] - 公司承诺十二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且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4] 监管合规性 - 本次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规定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30%上限[5]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5] -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6] 资金使用合理性 - 审计委员会认为该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原有投资计划[5] - 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3]
财富趋势(6883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等工作三年以上[8] - 须经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19] 职责范围 - 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文件准备提交[13] - 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列席并记录[13] - 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确保合法准确[13] - 负责信息保密,泄露时及时补救报告[13] - 保管公司股东、董事名册等资料及印章文件[13]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向股东会报告后公告[19] - 出现重大错误等情形,董事会应终止聘任[20] 人员替代 - 公司董事会可委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20]
财富趋势(68831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担保审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8] - 公司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8]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有特殊董事出席和表决要求,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经审议后1个工作日通知公司[9][21] 担保流程 - 财务部审核申请企业资料制作评估报告,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会[14][17] - 签订担保合同需持决议及授权委托书,明确主债权等条款[23][25] - 除特定情况,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对应反担保[21][26] 担保管理 - 财务部保管合同、通报情况,指定人员跟踪被担保人[23][24] - 担保合同变更等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5]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等及时通报董事会[27]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7] - 发现风险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并通报[27]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提请参加分配[2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审判不得先行担责[27] 后续处理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并披露[28][29] - 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31] 责任追究 - 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当造成损失,可视情节罚款或处分[31] -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5]
财富趋势(6883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6]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1] 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下设投资评审小组[12] - 提名委员会三名董事中独立董事二名占多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3][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董事中独立董事二名占多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下设工作组[16] - 审计委员会三名董事中独立董事二名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任召集人,下设审计工作组[17]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19] - 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和经理人员选择标准等并提建议,搜寻人选并审查[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审查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并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20] - 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等工作[21][25] 会议规则 - 各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32][34][35][3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34][35][37] 其他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考评并提报酬和奖励方式[27][28] -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资料,审计委员会评议后呈报董事会[30] - 各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33][34][3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36]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7]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37]
财富趋势(68831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投资审批标准 - 单一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单一项目投资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未达上述标准的单一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13] 投资权限限制 - 公司直接从事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和高风险(R5级)产品购买时,审批权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0]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1] 投资决策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6] 审批与变更规定 - 投资项目审批应附实施方案,变更需履行原审批程序[19]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使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财务中心定期核对资金情况[19] 财务核算与检查 - 公司财务中心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20] 子公司财务要求 - 公司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定期报送报表[22]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回收对外投资[25]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转让对外投资,转让应合理拟定价格,必要时委托专门机构评估[26][28] 资料审核与处理 - 财务中心应审核对外投资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6] 内部监督制度 - 内审部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30] 问题报告与处理 - 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应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并提处理意见[31] 责任追究 - 对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立案调查并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投资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30] 项目跟踪与问责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31] 办法实施与管理 - 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38]
财富趋势(68831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等[10] - 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视为关联方[11]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的,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首次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的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按交易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表决规定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6]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拟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需在提交董事会前获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29] 重大关联交易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30] 财务资助与交易计算 - 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9][31] - 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30] 资金往来限制 - 公司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垫支期间费用或互相承担成本等支出[33] - 公司不得通过拆借、金融机构提供、委托投资、开商业承兑汇票、代偿还债务等方式向关联人提供资金[34][37]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不一致处理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5][36]
财富趋势(6883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公司对募集资金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原则[7]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11] 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12]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13]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6]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决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17]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不得变相改变用途等条件[19]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20]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总额30%[2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等方可使用[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方可使用[2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3]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3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4]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需公司股东会批准[4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