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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6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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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控股股东《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2024-11-06 16:54
信息披露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1] 股票交易 -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及实控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1]
茂莱光学: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06 16:54
股价与市盈率 - 公司A股2024.9.19 - 2024.11.6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0%,属严重异常波动[2][4] - 2024.11.6收盘价259.88元/股,当日涨7.83%[3][8] - 公司最新市盈率272.34,滚动市盈率364.51,显著高于行业[3][8]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9月营收375,361,216.16元,同比涨4.33%[5]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24,490,627.82元,同比降32.54%[5] 其他情况 - 自查无影响股价异常波动重大事项及未披露信息[2][5] - 异常波动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无买卖股票情况[6] - 公司股票涉及半导体、光刻机(胶)概念[5]
茂莱光学:实际控制人《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2024-11-06 16:54
信息披露 - 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股票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未买卖公司股票[1]
茂莱光学: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11-03 15:34
回购方案 - 2024年4月27日首次披露,由范一先生提议[3] - 实施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后12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3]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回购248,093股,占总股本0.4699%[3][5] - 累计已回购金额26,923,480.72元[3][5] - 实际回购价格71.01元/股~118.80元/股[3][5]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4]
茂莱光学: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1 16:09
股东大会信息 - 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14] - 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1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是董事长范浩先生[14]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4] 会议审议事项 - 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17] - 提请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六项治理制度议案[21] 其他规定 - 股东发言需会前登记,每次不超5分钟[10] - 登记方法等详见2024年10月26日公告(编号:2024 - 062)[11] - 制度文件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见2024年10月26日上交所公告[21]
茂莱光学:专注精密光学,半导体业务加速成长
山西证券· 2024-10-30 14: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首次被评为"增持-A"评级[1]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领域,主要从事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光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和制造[1] 2) 公司主要产品服务于半导体、生命科学及医疗、无人驾驶、生物识别、AR/VR检测设备等应用领域[1] 3) 公司拥有全面的"光、机、电、算"一体化系统研发及设计能力,并掌握先进光学薄膜技术、精密光学制造技术、高精度主动装调技术等核心技术[1] 4)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亿元,同比增长4.33%;实现归母净利润2449万元,同比下降32.54%,主要系费用和资产减值增加[1] 5) 国产替代推动公司半导体业务加速成长,2024年上半年半导体领域收入较2023年同期增长46.12%[1] 财务数据和估值分析 1)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3/0.82/1.54亿元,对应EPS为0.81/1.54/2.91元[1] 2) 公司2024-2026年PE分别为232.1/121.0/64.2倍,2024年10月29日收盘价为186.88元[1] 3) 公司2022-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39/458/509/807/1383百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2.4%/4.4%/11.1%/58.6%/71.5%[4] 4) 公司2022-2026年毛利率分别为49.5%/51.9%/50.0%/53.0%/55.0%,净利率分别为13.5%/10.2%/8.4%/10.1%/11.1%[4] 5) 公司2022-2026年ROE分别为16.2%/3.9%/3.5%/6.5%/11.0%[4]
茂莱光学(688502)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
2024-10-29 17:54
公司情况介绍 - 公司主营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人数为1,0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23.87% [2] - 公司高度重视生产工艺积累及人才梯队建设,针对新产品应用领域引进了行业内高技能人才 [2] 业绩情况 - 公司一直致力于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和内在价值的长期增长,持续稳健经营 [2] - 公司对自身及行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将继续把做好企业经营作为管理的核心 [2] - 公司股价的波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环境、行业竞争、业绩表现等 [2] - 公司三季度净利率下滑一方面是因为加大了研发投入,另一方面是生命科学领域收入下滑,第三是IPO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费用增加 [3] 分红政策 - 公司会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政策,致力于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 - 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分红派息政策的合法合规 [3] 产能情况 -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受设备交付周期延迟等原因,募投项目产能正在陆续释放中 [3] - 公司整体产能与订单需求匹配,半导体领域订单增长较快,但受车间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产能完全释放仍需一定时间 [3] 风险提示 - 本记录表如有涉及对外部环境判断、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茂莱光学:增速略微提升,收购扩展产品线
财通证券· 2024-10-27 13: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茂莱光学的增持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75亿元,同比增长4.33%;实现归母净利润0.24亿元,同比下降32.54% [2] - 公司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业务的发力,航空航天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也有较大增幅 [2] - 公司AR/VR检测收入和生命科学业务收入有所下滑,主要受产品交付周期和客户海外市场推广受阻等因素影响 [2] - 公司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3.13个百分点,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职工薪酬上升、新厂房和设备折旧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 [2] 财务数据总结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实现营业收入4.88/5.60/6.49亿元,归母净利润0.44/0.58/0.72亿元 [3] - 对应PE分别为229.60/172.74/140.49倍 [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48.15%,较去年同期下降3.13个百分点 [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率为10.4%,较去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 [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率为9.0%,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 [5]
茂莱光学: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5 16:19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董事会 提名、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 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章 董事长 第一章 总则 1 (三)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
茂莱光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0-25 16: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股份收购与持有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一)项情形应10日内注销,第(二)、(四)项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 - 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4]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起60日内有权请求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董事等违法情况[6]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解任时二者职务同时解任,30日内确定新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14]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等情况,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等[16] 董事与监事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74][76] - 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2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3][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5]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有现金分红条件应优先采用,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6]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39][40] 章程与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3] - 公司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6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