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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8 15:36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薛爽女士、李斌女士及非独立董事 李阳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薛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召开日期 | | | 召开届次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3 月 | 15 | ...
慧智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昀)
2024-04-28 15:3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 作者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某余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李阳,现提名洪昀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慧智微 ...
慧智微: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8 15:3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54,300,50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520.3548万元,股票每股面值1元[3][11]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455,203,54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阳等合计认购86,185,776股,占比100%[14]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501%[14]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 - 董事会任期三年,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73][81]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落实股东大会决议[8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2][114]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2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0]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27]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通知[140] - 公司合并等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46][147]
慧智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慧智微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8 15:36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慧智微2023年度财报审计并出具报告,核查营收扣除情况表[3] - 专项核查意见报告供公司年报披露使用[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专项核查意见[10] 核查情况 - 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资料并编制扣除情况表[5] - 注册会计师按准则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6][8] - 认为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2023年度营收扣除情况[9]
慧智微: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8 15:36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收费总额6.63亿元[1] - 天健所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1] 审计安排 - 2022年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为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2] - 2023年4月9日同意续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4] - 2024年1月16日进行审前沟通[4] - 2024年4月15日进行初审后沟通[4] - 2024年4月16日审议通过2023年相关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5]
慧智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斌)
2024-04-28 15:36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人占比超三分之一[2]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李斌全出席[6] - 独立董事2023年参加4次审计、3次薪酬会议无缺席[7] 未来计划 -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9]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提供建设性意见[26] 其他事项 - 2023年无关联交易、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被收购[15][16][17] - 2023年4月续聘天健为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19] - 2023年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21] - 2023年无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管情况[23]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董高薪酬方案[24] - 审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4]
慧智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15:36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889 号 S1 栋 9 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
慧智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8 15:36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0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以下简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
慧智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洪昀)
2024-04-28 15:3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 谱 本人洪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李阳提名为广州慧智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 自 律 监 管 规 则 有 关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和 条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 中国 ...
慧智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4-28 15:36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洪昀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2024 年 4 月 16 日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洪昀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 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