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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拟购买不超过10.5亿元理财产品
搜狐财经· 2025-08-27 21:02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 - 公司计划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 资金配置策略 - 资金配置需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1] - 理财产品类型包括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产品 [1] - 投资范围限定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1]
伟思医疗(688580.SH)上半年净利润6932.42万元,同比增长39.71%
格隆汇APP· 2025-08-27 20:50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 1亿元 同比增长9 85%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932 42万元 同比增长39 71% [1] - 基本每股收益0 72元 [1]
招采需求回暖叠加新业务拓展 伟思医疗上半年净利同比增长近四成
证券日报· 2025-08-27 20:21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0亿元,同比增长9.8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2.42万元,同比增长39.71% [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57.13万元,同比增长46.30%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78.50万元,同比增长101.53% [2] 业务战略与产品布局 - 构建覆盖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运动康复、儿童康复的高端康复器械产品矩阵 [2] - 新一代物理因子平台提升盆底电刺激产品竞争力,与盆底磁刺激和射频产品形成专业康复解决方案 [2] - 通过外延式并购加速激光技术前沿布局,构建泌尿领域激光技术护城河 [3] - 聚焦医美能量源市场,深耕皮秒激光、射频、塑形磁等创新产品,对标国际领先水平 [3] 未来发展规划 - 持续提升盆底、神经及精神康复等基石业务的临床市场占有率 [3] - 重点推动导航经颅磁刺激仪在抑郁症治疗等精神健康领域的临床转化与应用 [3] - 加速推进医美能量源产品商业化,扩大皮肤、形体及私密三大解决方案的规模化销售 [3] - 通过基石业务与新兴业务共振互补、国内外市场双向拓展构建多层次战略发展格局 [3] 技术创新与行业地位 -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依托磁刺激、物理因子及电生理、能量源三大核心技术平台 [3] - 借助智能化、数字化技术赋能医疗康复领域,引领康复医疗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 [3] 股权激励计划 - 推出2025年至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收入增长为单一考核维度 [3] - 锚定2025年、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基准分别增长18%和40%的目标 [3] - 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推动业务拓展,实现规模扩张和业绩连续性提升 [4]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职责与审议事项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审计机构等[7] - 指导监督审计部有相关职责[8] - 应根据内审报告形成内控评价报告[9]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24]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应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1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顺延或全体认可按期[12]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无关联过半数通过[20] - 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其他规定 - 一名董事不超两委托,不得委托已两委托董事[14] - 会议以现场为原则,可视频等表决[15] - 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7]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19]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0][21]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独立董事关注[21] - 会议记录完整真实,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不少于10年[24][2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8]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7,086,667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771,288元[9] - 发起人股东14名,2015年7月31日以净资产出资折合5000万股[15] - 王志愚持股26,961,547股,比例53.92%[16] - 胡平持股11,227,132股,比例22.45%[16] - 已发行股份95,771,288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0] - 交易涉及资产等达到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2][83]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09] - 上市后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09] 重大支出与分红比例 - 未来十二个月投资等支出达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20%属重大支出[109][110]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最低40%[110]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日通知[119][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应至少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提议应被采纳[31][33] 费用与利益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除规定津贴外[3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8] 术语定义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变更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7]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37]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3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内部控制范围 - 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级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3] 内部控制目标、原则与要素 - 管理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等五项[4]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5][6] - 基本要素有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项[8]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等[10]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实施评价等工作[11] - 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是内部控制主责部门[11] 风险评估与控制活动 - 要识别内外部风险并确定风险承受度[16][17][18] - 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确保风险可控[21] - 活动涵盖销售、采购等营运环节[23]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八项[23] 信息与沟通 - 是内部控制管理促进手段,通过多渠道获取内外部信息[25] - 应将内部控制信息在内外进行沟通反馈,利用信息技术保障安全[25] 反舞弊与内部监督 - 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职责权限及举报等程序[26] - 是内部控制管理保障,通过日常和专项监督确保有效运行[28] - 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各机构职责权限[29] 缺陷认定与自我评价 - 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析原因并跟踪整改[29] - 定期组织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2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
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8:1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2]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无需[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771,28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49]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收受其他非法收入[5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5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4] - 董事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用通讯等方式进行并由参会董事签字[66]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有特定限制条件[68] - 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6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7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7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84] - 公司应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85]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调整股利分配政策[8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9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日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9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93] - 公司合并与分立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系统公告[93][9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