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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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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 金额未达审议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批准[9] 对外投资实施与管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项目分析研究[14] - 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负责人并汇报进展[14] - 董事会办公室全过程监控并跟踪管理[21] 对外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投资[25] - 四种情况可转让投资,按规定办理,批准程序与实施投资相同[27] 制度相关说明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29 18:46
股本相关 - 公司发起人以202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1386.95万元,按1:0.86984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36000万股,超出部分5386.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952.941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9]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8][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1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相关规则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14]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案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未反馈视为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6] -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5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其他 - 公司拟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其中1 - 1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69][70]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还有非重要修订,其他条款不变[68]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68]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特定情况应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0][12] 解聘与通知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1]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6]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公司章程-202505
2025-05-29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52.9412万元[7] - 2021年4月30日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以经审计净资产41,386.95万元,按1:0.86984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36,000万股[16] - 超出股本部分5,386.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952.941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持股比例为21.2926%[16] - 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887%[16]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035%[16]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7.2413%[16] - 西安众联兆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8596%[16] - 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比例为6.6883%[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2] - 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按规定诉讼[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2][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1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3000万元[16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2]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如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1/3等情况,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 - 每年召开一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26] - 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8]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29]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并制作会议记录[30]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相关公告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32]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办理,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3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须经董事会决策事项应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不充分可要求补充[34]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公司应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7]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 董事会委员会设置 - 各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6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7][8] 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10]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每季度检查监督[11]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赔偿,公司可追讨[13][14]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视为违规,董事会追责[15] 清偿方式 - 探索金融创新清偿需报批[15]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审批并合规[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6
内部审计管理 - 设立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5] - 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6]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工作流程 -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提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专案除外)[10] 奖惩机制 - 避免重大损失或建议被采纳获表彰奖励[13] - 违规造成损失视情节处罚并赔偿[13] 制度执行与监督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14]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绩效[14] - 发现重大问题按规定追责并报告交易所[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6]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6]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18]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5-29 18:46
董事会会议 - 公司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 候选人信息 - 提名金春燕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金春燕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3] - 金春燕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投资管理部总监等职[3] 后续安排 - 补选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29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 14 点在上海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T3 办公楼召开[3] - 网络投票 2025 年 6 月 20 日,交易系统 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 9:15 - 15:00[3][5] 议案情况 - 议案 1 - 12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其余 5 月 29 日通过[6] - 特别决议议案为 12、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有 7 项[6]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 7,关联股东有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等[6]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11] - 会议登记 2025 年 6 月 18 日 9:30 - 11:30、13:30 - 16:30,地点同开会处[12] - 信函、邮件登记须 2025 年 6 月 18 日 16:30 前送达[13][14] - 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025 年 6 月 20 日股东大会并代为表决[19] - 会议列出 15 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含 2024 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等[20]
新相微: 新相微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7: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10.275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验资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实施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产业化项目、合肥显示驱动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项目[2]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90亿元,其中合肥AMOLED项目投资额9.165亿元占比最大[2] - 截至2024年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1亿元,使用进度约为13.3%(2.021亿/15.190亿)[2] 专项账户开立与监管协议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开立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专项账户[3] - 账户用途严格限定为募投项目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禁止其他用途[4] - 协议明确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5][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募集资金20%时需特别通知保荐机构[6]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三方为上市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5]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账户存储情况,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可终止协议[7] - 争议解决机制约定采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7]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且销户后失效,变更商业银行或保荐机构需重新签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