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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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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 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 东会负责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 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 (五)委托理财; (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1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 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 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 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 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 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新相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上市公 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 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职工代表董事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 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8: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同时亦包括任何股权激励 计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