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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68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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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8:22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专职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6] 内部审计 - 对象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委托事项[6] - 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8] - 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实地审计[9] - 需对公司内控、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审计,协助建反舞弊机制,定期报告[10][11] - 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等[11][12] - 人员须坚持原则、通晓会计原理等,有利益关系应回避[14][15][20] -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审核,结束提交工作报告[18] - 项目包括经常性和专项审计,实施前送达通知书[18][24] 被审计对象 - 应在接到初稿5个工作日提书面意见,有异议5个工作日提复审[19] 工作计划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后制定下一年度计划[22]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24] 披露要求 - 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24] - 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声明、总体情况等内容[24] 档案保存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32] 奖惩措施 - 对内控规范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可建议奖励[34] - 被审计对象有违规行为可给予处分或追责[34] - 审计人员违规依法依规追责[3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7]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5] - 不得通过13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 - 防范关联方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等形式占用资金[8]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定期检查往来情况[8] - 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担保[8] 资金管理措施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现金清偿,不能现金清偿可“以资抵债”,方案需股东会批准[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须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披露[13] 监督与追责 - 审计委员会发现资金占用应督促董事会披露并追讨,未及时披露或不符应向交易所报告[16] - 公司审计部对相关情况审计监督[16] - 财务负责人应监控交易和资金往来,拒绝侵占指令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控股股东等违反规定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提议罢免或解聘[19]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19] 办法相关 - 办法未规定的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1]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依据多项法规[2]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5] 管理流程 - 证券法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具体事务[7] - 拟处理需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归档[7] - 内部审核经多部门流程[8] 后续处理 - 出现泄露等情形应及时披露[8] - 特定报告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9] - 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9]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9]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2] 关联交易审批 - 股东会审批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等事项[12]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4]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告知董事会秘书[9] - 证券法务部应定期更新关联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并在线填报或更新[9]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等[12]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及决策程序,已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再累计[17]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9]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与关联人进行的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1] - 拟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属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2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以上”等含本数,“超出”等不含本数[25]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8:2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候选人[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候选人[7]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得任职[9]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补选[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9] - 通知至少含7项内容,口头通知含2项及紧急说明[30] - 特定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8]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会议或事项[33]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36] - 专门会议制作会议记录[37]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3] - 提供履行职责必需工作条件[3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4] - 履职合理费用公司承担,可借支[34] - 可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对外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6] 担保办理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9] - 公司财务部办理担保事项时应向董事会秘书提供含被担保人情况等内容的专项报告文件[10] - 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司章程》[11]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及相关原始资料[14]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15] - 财务部应收集被担保人财务资料,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5]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5]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督促还款,可能无法偿还时报告总经理[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提供专项报告,董事会秘书披露信息[1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与分配[1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通知公司按规定披露[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8] 责任承担 - 有过错的责任人、擅自越权审批等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21]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9 18:19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06日13:00 - 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3]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6] - 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黄兴良等[7]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16:00可提问,2025年11月06日13:00 - 14:00可在线参与[3][7]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联系信息 - 联系人是公司证券法务部,电话010 - 56710336,邮箱tyz@bjtyz.com[8]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0-29 18:19
董事会会议 - 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 - 会议补选林凤崎、赵曰健为相关委员会委员[1] - 补选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确定[1]
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2025-10-29 18:18
募集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5]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6] 募投项目规定 - 超过募投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0]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1]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2] 节余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低于1000万元可免该程序[13][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4] 项目变更公告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1]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21]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2]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时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4]
同益中(688722)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7:4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03%[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5.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81%[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02.8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15%[3]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8.0%至7.19亿元,去年同期为4.28亿元[18] - 净利润同比增长13.0%至9544.29万元,去年同期为8442.82万元[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4.1%至9302.88万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去年同期为0.36元/股[20] 成本和费用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为3745.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27%[4]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4%,同比减少0.67个百分点[4]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81.7%至6.08亿元,主要受营业成本增长84.8%至4.99亿元驱动[1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6.3%至3745.87万元[1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1.2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5.59%[4]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末的1,565,502,448.06元增长至2025年9月30日的2,122,607,808.38元,增幅约35.6%[13][14] - 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503,612,438.85元减少至2025年9月30日的359,542,719.10元,降幅约28.6%[13] - 应收账款从2024年末的41,143,550.96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100,072,564.54元,增幅约143.2%[13] - 存货从2024年末的198,337,590.43元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340,111,361.68元,增幅约71.5%[14] - 固定资产从2024年末的690,371,356.03元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976,683,345.75元,增幅约41.5%[14] - 商誉从2024年末的19,331,528.43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75,501,671.39元,增幅约290.5%[14] - 总负债从2024年末的147,318,544.04元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564,472,637.05元,增幅约283.2%[15] - 长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0元增加至2025年9月30日的143,250,000.00元[1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1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39%[4] - 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9.9%至15.58亿元,去年同期为14.18亿元[16]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亿元人民币,同比小幅下降2.4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18亿元略有下降[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亿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4469.88万元及取得子公司支付1.88亿元[23]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693.87万元,同比增长175.2%[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257,664.32元,同比变化约为-158.4%[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1,196,355.32元,同比增加约164.7%[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6,768,252.11元,同比减少约31.5%[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1,498,810.16元,同比大幅恶化[2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8,267,062.27元[2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622.51元,同比减少约62.1%[2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392,206.09元,同比减少约78.0%[24] 其他重要事项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为607.01万元人民币[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181户[10] - 公司不涉及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的调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