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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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00006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40
财务报告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金额占比需超5%且超500万元[3]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达50%以上等认定为重大差异[5] - 业绩快报与年报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等对年报披露和财务报告担责[8] - 年报披露差错追究形式多样[8] - 恶劣情形从重,阻止后果可从轻处理[8][10] 其他规定 - 财报更正需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1] - 季报、半年报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2]
深圳华强(0000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7:4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批流程 -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报告、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5] - 董事长审批后需登记[8] 材料报送与保存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审批及登记资料不少于10年[11]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深圳华强(00006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7:37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修订《公司章程》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制定/修订16项制度,除《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外其余自审议通过生效[4] 股份情况 - 公司发起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80,000,000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5,909,322股,均为普通股,发起人股份占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0.76%[1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总股本的0.1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总股本的99.87%[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16]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3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解聘[3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自身也担责[3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等条件[41]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2][45]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天通知,事务所可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7]
深圳华强(00006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8 17:36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1月13日14:30开始[1]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3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4]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及登记在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18号华强科创广场1栋43层[4][8] 会议议案 - 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内容于10月29日登巨潮资讯网[5] - 议案2、3、4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11月10 - 12日9:00 - 12:00、14:00 - 17:00[8] - 非现场登记材料11月12日17:00前送达[8]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60062",简称"华强投票"[16] - 联系人黄辉,电话0755 - 83030136[10]
深圳华强(000062)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8 17:3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60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邓少军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深圳华强(000062)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8 17:35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5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吉贵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新 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 ...
深圳华强(000062)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10-28 17:35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6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深圳华强(000062)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7: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6.11亿元,同比增长12.05%[5]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76.58亿元,同比增长8.46%[5] - 营业总收入为176.58亿元,同比增长8.5%[2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同比增长39.88%[5]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亿元,同比增长35.62%[5] - 净利润为4.26亿元,同比增长34.4%[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亿元,同比增长35.6%[23] - 综合收益总额为3.77亿元,同比增长30.2%[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452元,较上期的0.2546元增长35.6%[2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3452元,较上期的0.2546元增长35.6%[2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营业成本为161.89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91.7%[22] - 销售费用为3.50亿元,同比增长15.7%[22] - 财务费用为1.74亿元,同比下降23.9%[2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76.5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4.92亿元大幅下降76.6%[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0.37亿元,同比增长约5.9%[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69.61亿元,同比增长13.8%[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3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94亿元下降11.9%[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5亿元,净流出同比扩大39.5%[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9.49%,主要因支付华强科创广场工程结算款较多[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1亿元,净流出同比收窄54.2%[2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65.1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77.48亿元下降15.9%[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51亿元,较期初的32.02亿元减少17.2%[26] 资产与负债状况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26.59亿元,较期初32.10亿元减少17.16%[16]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为62.35亿元,较期初56.33亿元增长10.69%[16] - 公司期末存货为20.94亿元,较期初29.56亿元减少29.17%[16] - 公司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19.77亿元,较期初127.62亿元减少6.15%[16] - 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8.91%,主要因持有合力泰股票公允价值上升[9] - 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为41.17亿元,较期初49.65亿元减少17.08%[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2.81亿元,同比大幅增加132.2%[18] - 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37.89%,主要因待结算货款减少[10] - 负债合计为88.71亿元,较期初减少8.8%[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7.89亿元,较期初基本持平[19]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66.6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07%[5] - 公司期末资产总计166.60亿元,较期初174.93亿元减少4.76%[17] - 公司期末商誉为17.10亿元,与期初持平[17] 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2.98%,主要因持有合力泰股票公允价值上升[1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2,878户[13] - 第一大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8,752,471股,占总股本48.64%[13] - 前四大股东(均为华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约为69.60%[13][14]
深圳华强(0000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 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第四条 内幕 ...
深圳华强(00006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行 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华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一)委托理财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结 构性存款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挤 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三)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受托方应是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