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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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000401)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21:41
关联方资金往来 - 2025年上市公司与子公司等关联方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1931319.84[6]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775594.09[6] - 2025年半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为20248.02[6]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881216.88[6]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1845945.07[6] 部分公司资金往来 - 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119.86万元,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505.82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61.47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64.21万元[2] - 与陕西金隅加气装配式部品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135.07万元,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806.39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99.4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41.97万元[2] - 与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51075.17万元,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6772.45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3797.9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4049.63万元[2] 预付账款情况 -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账款期初余额4085.84,半年度发生金额2949.27,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511.66,期末余额2523.45[3] -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半年度发生金额5032.07,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735.49,期末余额296.58[3]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初余额3373.91,半年度发生金额1645.37,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229.15,期末余额790.13[3] 应收票据情况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企业应收票据小计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100941.77,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70261.08,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85287.42[4] -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应收票据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6216.09,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21371.80,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8868.06[4] 长期应收款情况 - 合营及联营企业中Cross Point Trading 274(Pty)Ltd(RF)长期应收款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8352.00,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339.02,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338.04[4] 其他应收款情况 - 子公司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50000.00,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3.22,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50000.00[4] - 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半年度往来资金利息27.87,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3438.22[4] 应收账款情况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116.17,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010.43,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51.15,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75.45[4] -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359.14,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341.47,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18.93,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81.68[4]
冀东水泥(00040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27 21:39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会议股东及代表共453人,代表股份17.53亿股,占65.9513%[3]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16.81亿股,占63.2438%[4] - 网络投票股东450人,代表股份7197.0808万股,占2.7075%[4] - 中小股东及代表451人,代表股份1.1661亿股,占4.3869%[4] 选举情况 - 选举周成耀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17.44亿股,中小股东同意1.0740亿股[5] - 选举丁培和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17.43亿股,中小股东同意1.0680亿股[6] 议案表决情况 - 变更公司名称及简称议案,同意17.51亿股,占99.8857%[7] - 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同意17.34亿股,占98.8835%[8]
冀东水泥(000401)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7 21:36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议案[2] - 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2] 人员增补 - 增补周成耀、丁培和为战略等委员会委员[4] - 增补周成耀、姜雨生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4] 制度修订 - 因公司名称变更拟修订相关制度议案通过[4] - 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议案[5]
冀东水泥(000401) - 关于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公告
2025-08-27 21:35
中期票据发行 - 公司获批发行不超过30亿元中期票据[1] - 2022年8月26日完成2022年度第二期1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1]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利率2.84%,期限3年[1] 债券兑付 - 2025年8月26日完成本期债券兑付[2] - 兑付本金100,000万元,利息2,840万元[2]
冀东水泥(000401)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7 21:34
会议基本信息 - 冀东水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宇主持[2]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人[4] - 所持股份1,681,156,215股,占比63.2438%[4] 会议合规性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规定[2][4][5][6]
冀东水泥: 关于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1:16
中期票据发行与兑付 - 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1]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实际发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 发行利率2.84% 期限3年 [1]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本期债券兑付 支付本金10亿元 [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 [1]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 [1]
冀东水泥(0004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1:0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自事实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事项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累计价值超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多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20] 投票相关 -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24]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及选举独立董事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34]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
冀东水泥(0004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1:05
制度审议与施行 - 办法经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重大事项报告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主体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并告知暂缓、豁免情形[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秘管理协调,董事会工作部门具体执行[7] - 确定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后需登记,涉商业秘密还需额外登记部分事项[7][8]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登记与报送 - 涉及国家秘密豁免登记按附件2填写,报注册地证监局,不向深交所报送[9] -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登记按附件3、4填写,恢复披露时按附件4更新[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9] 知情人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知情人应控制范围,相关知情人要登记并保密[10] 登记事项情况 - 存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豁免及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18][20][23] - 三类登记事项披露方式包括豁免或暂缓披露临时、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18][20][23] - 三类登记事项信息所属文件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18][20][23] - 三类登记事项均涉及内部审核程序[18][20][23]
冀东水泥(00040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21: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5月22日首次发行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6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58215011亿元[6]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3.236亿股,发起人冀东发展集团认购3.02亿股[13]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26.58215011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18] - 用于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查账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诉讼[27]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书面报告[2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36][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6]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4]
冀东水泥(0004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1:0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7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1]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的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由董事会决定[5] - 单项金额超3亿元的一般交易事项,超6亿元的公司内部技改技措基建项目由董事会决定[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自然年度累计价值金额在500万元 - 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决定[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董事会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人[9] - 董事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共同参加的战略研讨或评估会[9]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况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秘书室收到书面提议后应在两日内报告董事长并提交合规性审查意见[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召开日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需征得全体董事认可[15] - 应取得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的提案,须在会议召开两日前送达独立董事[19]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需载明相关事项并签名或盖章[26] - 董事会提案类型包括报告类、通知类、规划类等8种[21] - 适格提案由董事会秘书制作成规范会议文件分送各董事及列席人员[19]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或两者结合[26]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8] 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回避,回避后不足3人时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出暂缓表决,会议应暂缓,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4] - 董事会决议应以书面记载,董事签字并对决议负责,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可免责[34] - 董事会通讯决议需确保议案送达董事,董事签署回执,超时限未表明意见视为弃权[35] -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起草,包含会议相关信息、表决结果等内容[3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信息、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3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室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保密要求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非经批准不得带离文件、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等[42]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4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4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相关建议[4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相关建议[4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46]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或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