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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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30 21:08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证券市场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比照本办法规定进行。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制定,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1 (二)由前项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 (三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21:08
(2004 年 3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3 年 11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为明确和细化董事分工,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审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实施; (四)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10年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制定,2025年10月30日第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五条 对于外部单位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报 送要求,公司应予以拒绝。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 涉及独立董事辞任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30 21:08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 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简称"信 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及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30 21:08
市值管理制度 - 2025年10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市值管理制度[2] - 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4] - 原则包括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化和主动性[6] 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领导机构,负责总体规划等[8] - 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督促执行决议[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11] - 资本证券部牵头统筹日常执行[11] 管理方式 - 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等[14] 信息披露 - 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可自愿披露[15] 股价应对 - 连续20日收盘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近一年最高50%为异常[22] - 可沟通传递价值、推动增持、回购分红稳定股价[22] 制度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5][26]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21:08
第一章 总 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投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4 年 3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 订,2023 年 11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董 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和绩效考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明确和细化董事分工,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 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制定, 2025年10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独立董事的行为,保证独立 董事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投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21:08
制度修订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19年8月23日制定,2022年8月24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10月30日第二次修订[2] 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 重大信息界定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属重大信息[9]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触及节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重大事件超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及跟进[17] - 报告义务人知悉后立即报告并24小时交书面文件[1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21] - 各部门及主要股东指定联络人办理报告工作[21] 保密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追究责任[2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