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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30 21:0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1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制定,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06 年 5 月 3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制定,2008 年 11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修订,2015 年 5 月 8 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河北建投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 实施股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21:0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发挥董事专家优势, 适应公司决策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董事任职情况,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的原则",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委员担任。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4 年 3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3 年 11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重大 投融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发挥董事专家优势,适应公司 决策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董事任职情况,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为明确和细化董事分工,根据股东会 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21: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河北建投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制定,2025年10月30日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 其他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 因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造 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规定,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有错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制定,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建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加强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 使。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高效原则: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资产规模、经营状况、 风险控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范围,提高决 策和运营效率,充分维护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07 年 7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制定,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河北建投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 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2025-10-30 21:0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主体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特定犯罪及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人员不能担任董事[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4]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4] - 余任董事会应在二个月内召集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辞职空缺[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在一定期间内不解除[4]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4] - 董事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应被免职[4]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的非关联交易事项[5][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条件下,董事会可决策[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满足一定条件时,董事会可决策;为关联方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6]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下的赠与或受赠资产[6]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金额在300 - 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 - 5%的关联交易[6] - 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管理等专门委员会[7]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7] -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等并提建议[7]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7] -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等[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等[8] 董事会组织架构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8]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和理由并披露[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副董事长或董事履职[9]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良好品德[9]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10]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0] - 董事会秘书履职受阻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11] - 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审查并完成工作交接[11] - 董事会聘任秘书时应委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1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四次会议审议报告[1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1][12] - 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可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董事会会议[1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12] - 董事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一人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 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为半数以上董事出席[12]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3] -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才可提交董事会讨论[14] - 董事会会议实行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原则[14] - 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收到半数以上董事书面签署的决议文本之日起,决议生效[1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14] 公司程序 - 投资决策需经拟定方案等程序[15] - 财务决算需经拟定方案等程序[15] - 重大事项需经研究提出方案等程序[15]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2025-10-30 21:08
印章管理办法 - 2014年10月18日制定,2025年10月30日第一次修订[1] 管理负责人 - 董事长是管理负责人,可授权董事会秘书管理[3] 刻制与停用 - 刻制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多部门审核、审批,报董事长批准[4] - 停用需董事长批准,由董事会秘书通知并收回封存或销毁[5] 保管与使用 - 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专人保管[7] - 原则上不得带出办公区,特殊情况需董事长批准[8] - 仅用于董事会有关文件,部分文件可直接用印,其他需审批[9]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追究责任[12]
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21:0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10 年 2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6 年 1 月 14 日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次修订,2021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 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