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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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08 19:5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大成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作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独 立、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大成,男,1968 年出生。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一直在清华大学任教,曾任清华大 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系党委委员、清华清仪公司董事总经理、工业工程系党委副书记,清华 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德国亚琛工业大学 访问教授;现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士生导师;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美国北卡 ...
宝新能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8 19:53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 009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源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星期一)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 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对参股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039.41 万元,具体如下: | 资产名称 | 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 |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经 | | --- | - ...
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08 19:53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 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监事: 胡迪远、王华清、杨敬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
宝新能源: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08 19:53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02.75亿元,同比增长9.13%[1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亿元,同比增长385.17%[18] - 2023年管理费用同比持续下降[63] - 2023年贡献财政税收约4.11亿元[65] - 2023年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393.82亿元,同比增长30.38%[66] - 2023年梅州客商银行营业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50.83%[66] - 2023年梅州客商银行拨备后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36.71%[66] 运营数据 - 2023年对主要供应商BARY CHEMICAL PTE LTD采购额为12.3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13%[47] - 2023年对南方电网销售额为99.02亿元,占销售总额96.37%[49] - 2023年荷树园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9.5%以上,脱硝设施投运率为100%[53] - 2023年荷树园电厂除尘效率在99.8%以上[53] - 2023年荷树园电厂烟气在线数据传输率达到100%,有效率在95%以上[53] - 2023年荷树园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16.75吨,烟尘排放总量89.05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86.81吨,均未超标[53] - 2023年陆丰甲湖湾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100%,脱硝设施投运率99%以上,除尘效率99.925%以上[62] - 2023年陆丰甲湖湾电厂1、2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传输率100%,有效率99%以上[62] - 2023年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4.38mg/m³,排放总量1087.67吨,核定指标1617吨[62] - 2023年陆丰甲湖湾电厂烟尘排放浓度1.48mg/m³,排放总量64.59吨,核定指标477吨[62] - 2023年陆丰甲湖湾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3.24mg/m³,排放总量1909.77吨,核定指标1922吨[62] 公司治理 - 2023年对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内部审计7次,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2次[25]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21项议案[28]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36项议案[28] - 2023年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11项议案[28] - 2023年规范完成4份定期报告、49份临时公告、119份其他公告[29] 员工情况 - 公司现有员工1258人,其中来自梅州本地的员工超过九成[67] - 员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参与率达到100%[38] - 2023 - 2021年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重大伤亡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均为0起[41] - 梅县荷树园电厂及陆丰甲湖湾电厂员工培训率达100%[42] 分红情况 - 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9.33亿元[30] - 2022年度以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共计分配利润65276635.86元[30] - 2022 - 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6527.66万元、10879.44万元、65276.64万元,占净利润比率分别为35.64%、13.20%、35.91%,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87.79%[31] 项目进展 - 2023年完成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62.4亿元银团贷款合同签署[33] - 2023年获批5亿借款按3.15%的政策优惠利率计息[33] - 2022年6月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获核准,11月开工,2023年完成银团贷款合同签署并提取首笔放款,获批5亿借款按优惠利率计息[61] 未来展望 - 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72] - 协同加强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500MW)的运营管理[72] - 加快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7、8号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立项核准申报工作[72] - 加快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5 - 8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72] 其他 - 2023年度对外捐款共365万元,其中向梅州市慈善会捐款25万,向陆丰市慈善会捐款340万[68]
宝新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19:5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888,539,014.67元[7]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941,624,221.36元,提取公积金94,162,422.14元[7] - 2023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95,304,032.18元[7]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3元,共分652,766,358.60元[7] 人员报酬 - 2023年公司3名监事税前报酬合计361.54万元[9] 会议情况 - 2023 - 2024年监事会多次现场开会审议报告等[1][2][3]
宝新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8 19:53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企业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宝新能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报告日期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8日[10]
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19:5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888,539,014.67元,母公司净利润941,624,221.36元[4] - 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管税前报酬合计578.5万元[7]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末总股本派发现金红利,共分配652,766,358.60元[4] - 母公司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4,695,304,032.18元[4] 未来展望 - 2024年拟推进多项电厂扩建工程及立项核准申报[8][9] 其他事项 - 2024年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30万元[9] - 多项议案表决通过,部分议案9票同意[1][2][3][5][8][9][10][11]
宝新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8 19: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刘 大成先生、Jonathan Jun Yan 先生、吴世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宝新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08 19: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1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源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 ...
宝新能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08 19: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时,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预报和报告。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