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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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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概念板块9月10日跌0.14%,苏豪时尚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3.8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9-10 16:58
期货概念板块整体表现 - 期货概念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14% [1] - 上证指数上涨0.13%报收于3812.22点 深证成指上涨0.38%报收于12557.68点 [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3.8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11亿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69亿元 [2] 个股涨跌表现 - 远达环保涨幅6.13%居首 收盘价13.50元 成交量45.18万手 成交额6.08亿元 [1] - 衢州发展上涨1.57% 成交额4.18亿元 信达证券上涨1.29% 成交额7.73亿元 [1] - 苏豪时尚领跌2.40% 收盘价6.09元 美湖股份下跌2.39% 成交额5.10亿元 [2] - 中科金财下跌1.57% 成交额11.04亿元 永安期货下跌0.86% [2] 资金流向明细 - 信达证券主力净流入4741.53万元 占比6.14% 游资净流入403.04万元 散户净流出5144.57万元 [3] - 远达环保主力净流入4533.19万元 占比7.45% 游资净流出2275.49万元 散户净流出2257.69万元 [3] - 大恒科技主力净流入4317.64万元 占比13.62% 游资净流入2962.30万元 散户净流出7279.94万元 [3] - 浙江东方主力净流入2899.37万元 占比9.21% 游资净流出1152.03万元 散户净流出1747.34万元 [3] - 现代投资主力净流入1083.00万元 占比19.03% 为板块最高主力净流入占比 [3]
证券板块9月10日跌0.25%,国联民生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3.0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10 16:37
市场表现 - 证券板块整体下跌0.25%,其中国联民生领跌,跌幅达2.75% [1][2] - 上证指数上涨0.13%至3812.22点,深证成指上涨0.38%至12557.68点 [1] - 太平洋证券涨幅最高达2.78%,收盘价4.80元,成交额39.12亿元 [1] 个股涨跌 - 涨幅前列个股包括长江证券(涨1.41%至7.93元)、信达证券(涨1.29%至18.82元)和锦龙股份(涨0.63%至14.32元) [1] - 跌幅显著个股包括东方证券(跌1.18%至10.86元)、中信建投(跌1.02%至26.17元)和兴业证券(跌0.93%至6.40元) [2] - 华泰证券下跌0.92%至20.46元,成交额11.66亿元 [2] 资金流向 - 证券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3.01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66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35亿元 [2] - 太平洋主力净流入2.70亿元,占比6.91%,但游资和散户分别净流出1.50亿元和1.21亿元 [3] - 长江证券主力净流入1.03亿元,占比14.40%,游资和散户分别净流出6554.01万元和3710.50万元 [3]
锦龙股份:9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8 17:43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结构分析 - 2025年上半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最高达38.99% 其次为总部其他业务占比37.13% [1] - 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占比10.76% 期货经纪业务占比5.88% 结构化主体业务占比4.14% [1] 市值数据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29亿元 [1]
锦龙股份(000712) - 公司章程
2025-09-08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4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670.7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600万元,已发行股份89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损害公司利益事项请求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1] 公司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104] - 公司设副总经理2 - 3名,协助总经理工作[10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11]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11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 - 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1]
锦龙股份(0007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7: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自行召集持股比例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29]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0]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6]
锦龙股份(00071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08 17:31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1] - 各委员会成员三名,全由董事组成[2]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会议规则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 - 关联委员无表决权,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4] 特殊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7] - 董事会对部分委员会建议未采纳要记载理由并披露[7][8]
锦龙股份(0007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7: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3]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通知,临时会议10日内发通知[5] 决议规则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 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相关决议有规定[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7] - 提案可由董事长等提出,项目投资类附可行性报告[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2][10]
锦龙股份(00071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08 17:3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24日14:5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4日9:15 - 15:00[2][10]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4]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清远市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4] - 登记地点为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7] 其他 - 会议审议五项提案及总议案[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2 - 23日[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712,简称为锦龙投票[8]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8日[12]
锦龙股份(000712)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8 17:30
借款与股权 - 公司向东莞信托的138,755.5万元借款展期两年,原质押的中山证券33.88%股权相应展期[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3][4][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680.33万股,每股面值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9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就董高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14][15] 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19]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会议费用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0][2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1] 董事相关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3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3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名,且需有会计专业人士[3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42]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5]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告[45] 债权人权利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6]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47]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5]
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为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 2025-09-08 15:48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因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被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1][5] - 分公司负责人黄莉因负直接管理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6] - 整改要求包括加强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提交书面报告截止2025年9月1日[5] 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关于禁止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的规定[1][4] - 违反《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合规管理覆盖全部业务及人员的规定[1][2] 公司股权结构 - 中山证券大股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 SZ)持股比例67.77%[1] 监管依据 - 《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措施[2][3] -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规时可采取责令改正、问责等监管措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