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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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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7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65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合计58.25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额度合计29.4亿元 [1] -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 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同类对象处获得额度 [2] 担保进展情况 - 公司将子公司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调剂至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总担保额度保持不变 [2] - 调剂后各子公司担保额度详情如下: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48亿元)、航锦云(上海)技术服务(10亿元)、利航智能技术(武汉)(1.5亿元)、航锦锦西氯碱化工(16亿元)、长沙韶光半导体(10亿元)、威科电子模块(深圳)(1,000万元)等 [3][4] - 上述调剂事项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为人工智能技术平台开发商,公司通过子公司航锦智能持有其25%股权及46.47%表决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超擎数智总资产7.07亿元,负债3.19亿元,净资产3.89亿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2亿元,净利润4,055.18万元 [6] - 超擎数智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 [6][7]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7.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7.72% [8] -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8]
航锦科技(000818)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26 17:00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87.65亿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超70%负债率额度58.25亿,低于70%为29.4亿[2] - 调剂利航智能5000万担保额度至武汉超擎数智[3] - 航锦(武汉)资产负债率91.57%,已审批额度48亿,调剂后占比209.20%,已使用21.611801亿[5] - 航锦云(上海)资产负债率93.36%,已审批额度10亿,调剂后占比43.58%,已使用3.747563亿[5] - 利航智能调剂后额度1.5亿,占比6.54%,已使用0元[5] - 武汉超擎数智获调剂5000万,调剂后占比2.18%,已使用0元[5] -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47.65亿,占比207.72%[9] 业绩数据 - 超擎数智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7.073985亿,负债3.1879亿,净资产3.886086亿[9] - 超擎数智2025年1 - 3月营收1.915486亿,净利润4055.18万,经营现金流7539.29万[9] 其他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涉诉及败诉担责担保情形[1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份回购与注销情况 - 公司注销股份数量为19,155,961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2 82% [2] - 注销手续于2025年6月4日完成 [2] - 回购方案最初于2024年2月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3亿至4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37 95元/股 [3] - 2024年8月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改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 - 首次回购于2024年3月26日实施,回购667,900股,占总股本0 098%,成交均价29 94元/股,金额19,996,217元 [4] - 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3月26日至12月31日,累计回购19,155,961股,占总股本2 8206%,成交总金额391,667,277 47元,最高价30 15元/股,最低价14 07元/股 [5] 回购实施合规性 - 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进展,且每增加1%股本比例时在三日内公告 [4]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价格未超过调整后上限37 95元/股 [5] - 回购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及既定方案要求 [5] - 注销手续及期限符合法规要求,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或控制权 [6] 回购影响与后续安排 - 回购基于对公司前景和价值的信心,未对经营、财务、研发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 回购完成后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6] - 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6]
航锦科技(000818) -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6-05 16:17
股份回购 - 回购资金3 - 4亿元,价格不超37.95元/股[3] - 2024.3.26首次回购667,900股,金额19,996,217元[5] - 2024.3.26 - 12.31回购19,155,961股,金额391,667,277.47元[6] 股份注销 - 2025.6.4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手续[2] - 注销前总股本679,156,000股,后660,000,039股[11] 其他 - 回购基于对公司前景信心和价值认可[9] - 注销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10]
一场涉资百亿的“买壳”争夺战,最终被鄂尔多斯前首富拿下
36氪· 2025-06-03 07:45
收购争夺战概况 - ST新潮控股权争夺战最终由伊泰B股以3.40元/股、总价117.92亿元收购50.10%股份完成交割 [1][4] - 此前汇能海投(郭金树控股)曾以3.10元/股收购46%股份但交易因信披问题流产 [2][3] - 金帝石油曾以3.15元/股要约收购20%股份但因预受股份未达8%门槛失败 [3][5] 标的公司ST新潮核心价值 - 主营业务为美国德克萨斯州二叠纪盆地页岩油勘探开采,子公司MCEP贡献主要营收利润 [8] - 股东结构分散且无实控人,治理结构形成"收购友好型"特点 [9] - 虽因内控缺陷被ST且面临退市风险,但海外油气资产具备稳定产能和盈利能力 [8][9] 收购方战略意图 - 伊泰集团作为内蒙古煤炭龙头,通过收购切入海外能源市场并获取A股资本运作平台 [10] - 未来可能通过ST新潮实施资产注入、分拆上市等操作,解决煤化工/LNG项目融资瓶颈 [10] - 收购价3.40元/股相比同类并购具备价格优势,且符合产业资本转型需求 [10][12] 区域产业资本特征 - 鄂尔多斯煤炭富豪郭金树(汇能)与张双旺父子(伊泰)均参与竞购,显示区域资本活跃度 [6][12] - 传统煤企通过控股上市平台向"控股+运营+投资"模式转型,寻求资源整合与海外扩张 [12] - 交易反映能源行业在双碳背景下对资产跨境配置和资本工具创新的需求 [10][12]
航锦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14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 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航锦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为3,6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4% [2] - 本次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5月26日,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6月23日,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 - 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余昊月持有航锦科技股份64,968,276股,持股比例为9.57% [3] - 本次补充质押后,新余昊月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1,1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8.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54% [3] - 未质押股份数量为0,且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 [3] 其他说明 - 新余昊月累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3] - 公司将持续履行后续股份质押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3]
航锦科技(00081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5-05-27 17:0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昊月")的函告, 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补充质押 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新余 昊月 否 3,690,000 5.68% 0.54% 否 是 2025年5月 26日 2026年6月 23日 山东省国 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 司 补充 质押 合计 - 3,690,000 5.68% 0.54% - - - - - - 一、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 ...
航锦科技(000818) - 航锦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15 19:30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怀德桥南华景大厦 6 楼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6809558 网址:http://www.dongshenglawfirm.com/ 1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春明律师、朱文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航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 ...
航锦科技(000818) - 二O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5 19:30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共897人,代表股份186,822,714股,占总股份(扣除回购)28.3065%[5] - 中小股东894人,代表股份22,260,514股,占总股份(扣除回购)3.3728%[6]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同意票186,387,813股,占比99.7672%[7] - 《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票183,905,720股,占比98.4386%[1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中小股东同意票21,691,713股,占比97.4448%[19]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25]
航锦科技(000818)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3 16:4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现将《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