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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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2 15:56
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 席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岳阳兴长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4-03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兴长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 ...
岳阳兴长: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12 15:56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 | |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岳阳兴长、公司 | 指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划 |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 计划(草案)》 | | |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 | | |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 | | | 报告》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授予价格,公司向激 | | | | 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 ...
岳阳兴长: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7-12 15:56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2年6月28日决议授予不超896.8750万股,首次717.50万股,预留179.3750万股[4] - 2022年7月4日首次授予717.50万股,价格6.55元/股[4] - 2023年5月30日预留授予175.60万股,价格9.90元/股[5] 限制性股票上市与解除限售 - 2022年7月20日首次授予股票上市[4] - 2023年6月30日预留授予股票上市[5] - 2024年7月12日决议首次授予股票满足首个解除限售条件[5] - 2024年7月22日首次授予股票进入首个解除限售期[9]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收增长率57.11%,高于同行业50分位值18.51%[12]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9%,高于同行业50分位值2.65%[12]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8.41%[12] 解除限售相关 - 本次102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可解除215.25万股,占总股本0.58%[2][3][13] - 首次授予717.50万股,本次解除占30%,剩余502.25万股[18] - 部分高管及中层人员可解除限售数量及剩余数量[15]
岳阳兴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7-11 18:12
股份发行 - 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61,616,251股A股,于2024年1月16日上市[1] - 控股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认购14,116,283股,限售期18个月,其他对象限售期6个月[2,3] 股份限售与解除 - 7名认购对象承诺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并严格履行承诺[5] - 2024年7月16日47,499,968股解除限售,占总股本12.85%[6]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7名,涉及52个证券账户[6] 各机构解除限售情况 - 财通基金旗下多个资管计划解除限售,如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解除1,962,025股[10] - 诺德基金旗下多个资管计划解除限售,如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解除5,253,165股[10] - 济南汇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9,715,161股[11] 股份数量变动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70,547,251股,占比19.08%,变动后23,047,283股,占比6.23%[12] - 首发后限售股变动前61,616,251股,占比16.67%,变动后14,116,283股,占比3.82%[1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299,150,255股,占比80.92%,变动后346,650,223股,占比93.77%[13] - 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前后均为369,697,506股[13]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认为解除限售数量、时间等符合要求,股东履行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14] - 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5]
岳阳兴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1 18:12
股份发行与上市 -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61,616,251股于2024年1月16日上市[2] 限售股份解除 - 本次解除限售47,499,968股,占总股本12.85%,7月16日上市流通[1][6]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7名,涉及52个证券账户[6] 股东获配与限售期 - 中石化资产公司认购14,116,283股,限售18个月[3] - 中节能等多家机构获配股份,限售期6个月[3][4] 各账户解除限售数量 - 财通基金等多个账户有不同数量股份解除限售[8][9][10] 股份结构变动 - 首发后限售股等股份数量及占比变动[11]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认为解除限售合规,无异议[13]
岳阳兴长: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1 17:2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1] 人事选举 - 同意选举郭剑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赵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 - 两人选举表决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11票同意通过[3]
岳阳兴长:岳阳兴长《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7-01 17:22
制度相关 - 《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4年7月1日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修正后总经理职权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1] - 修正后决定交易事项及捐赠赞助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1] 限额情况 - 修正前后单笔捐赠与赞助限额均为10万元[1]
岳阳兴长:岳阳兴长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7-01 17:22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3]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等[4] 总经理权限 - 可决定单笔10万元以内捐赠与赞助[7] 总经理办公会 - 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一天通知[13][14] - 2/3以上班子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记录及纪要保存期不少于10年[15] 细则规定 - 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8] - 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规定为准[18]
岳阳兴长: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16 17:11
岳阳兴长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4-03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十九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369,697,5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 分配现金股利 36,969,750.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
岳阳兴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08 18:5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十九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 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