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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0012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2025 年 5 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
炬申股份(0012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 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 ...
炬申股份(0012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委托 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 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 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炬申股份(001202)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5 月 1 | 目录 | | --- | 公司系由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佛山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45847415061。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2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8 号(住所申 报)。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股东 7 |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炬申股份(00120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无合理解释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无合理解释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 信息披露错误情形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包括未说明会计政策变化等[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包括与规定要求有重大遗漏或差错[9] 处理流程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已公布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经风控审计部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风控审计部调查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1]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3] - 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风控审计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人责任[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重、从轻等惩处及处理情形[14][15][16][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5种[18] - 处理责任人前应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披露与生效 -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22] -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况应披露相关信息及问责处理结果[23] -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本制度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2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炬申股份(0012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关于 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勤勉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 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 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
炬申股份(0012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9 21:0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炬申股份(001202)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石安琴)
2025-05-29 21:01
附件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石安 琴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炬申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
炬申股份(001202)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萍)
2025-05-29 21:0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萍作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 由提名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炬申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
炬申股份(00120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29 21:01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 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雷琦先生、李俊斌先生、曾勇发先 生、陈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萍女士、匡同春先 生、石安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