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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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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证券交易所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特定情形不能担任,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3][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6] 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披露事务[9]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参加会议查阅文件[10] - 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及监管机构指导考核[13] 聘任流程 - 聘任须在董事会会议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供文件[5]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5]
泰慕士: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3]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3] 工作汇报与检查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6] 计划与报告提交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年度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报告[6]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范围 - 审查董事等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3] - 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13] - 重要对外投资后及时审计[11] 资料保存 - 审计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7] 整改与监督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0] 评价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6] 外部审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控鉴证报告[17] 报告披露 - 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17] 人员管理 - 建立内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19] 制度适用与生效 - 适用于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21]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
泰慕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1/2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快捷方式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1][2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15] 薪酬方案 - 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公司董事会批准[8] 文件保存与通报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42]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40] 责任与回避 - 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异议记录者免责[41]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无显著影响可表决,董事会可撤销结果[21][25] 委员职权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48]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4][25] - 委员可质询高级管理人员,评估其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25] 制度执行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57]
泰慕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1/2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与内审部门开一次会[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7]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 人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2/3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其他规定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快捷方式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21] - 会议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记名投票[30]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委员连带赔偿,异议并记录者免责[18] - 会议书面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工作制度按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修改报董事会[20]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2]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22 18:4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666,700股A股,每股发行价16.53元,募资440,800,551元,净额383,043,841.06元[2] - 募投项目调整后投资金额38,304.38万元[6] 现金管理 - 2023年拟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4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7] - 本次拟用不超14,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43,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9] 项目资金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6] 审议情况 - 2024年2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7][18] - 该事项已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无异议[20][21]
泰慕士: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2-22 18:4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本着风险可 控的原则,计划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 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 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 ...
泰慕士: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和《江苏 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应 当及时披露: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 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 ...
泰慕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 ...
泰慕士: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8:4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 况,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资产,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利率衍生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第四条 公司 ...
泰慕士: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2 18:4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 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