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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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7-24 22:10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德明利 股票代码:001309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 --- | --- | --- | | | | 备注 /不适 用)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 | 是 | | |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是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是 | | 4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6 |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是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7 |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 | 8 |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是 | | 9 |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 ...
德明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4 22:10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紧急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杜铁军、叶柏林、独 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 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 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
德明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4 22:10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紧急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德明利:关于对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7-24 22:10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若本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将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且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 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 ...
德明利:德明利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24 22:1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和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激发激励对象的价值和积极性, 带动内部组织的高效运转,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 ...
德明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24 22:10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 或安排。 - 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及 ...
德明利: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24 22:1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1 | 何金长 | 中层管理人员 | 50 | 张弟芳 | 核心技术人员 | | 2 | 陈世强 | 中层管理人员 | 51 | 何婷 | 核心技术人员 | | 3 | 田宗仁 | 中层管理人员 | 52 | 谭尧尧 | 核心技术人员 | | 4 | 王爱凤 | 中层管理人员 | 53 | 李姣 | 核心技术人员 | | 5 | 褚应平 | 中层管理人员 | 54 | 王均成 | 核心技术人员 | | 6 | 李雪 | 中层管 ...
德明利_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4-07-24 15:2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大信备字[2024]第 5-0002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上市审核中心向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4〕120017 号已经收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对 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本所发表核查意见的事 ...
德明利_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7-24 15:28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信达再意字[2024]第 002-3 号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1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 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