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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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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6-26 18:48
股票情况 - 沧州明珠A股2025年6月24 - 26日连续三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3] 公司运营 - 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更正补充,未发现重大未公开信息[4] - 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重大变化[4] 公司决策 - 2025年6月20日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规则,董事会7月8日换届[4][5] 信息披露 - 公司及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异常波动期未买卖股票[5] - 选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提醒理性投资[7]
沧州明珠:董事会即将换届选举,计划取消监事会
新浪财经· 2025-06-24 20:15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7月8日届满,拟成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1] - 第一大股东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大股东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 - 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2]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将废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现任监事会成员3人将卸任,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交易所投票系统参与表决[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河北沧州,主营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4] - 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分公司和3家参股公司,在沧州建有三大工业园区,并在山东、安徽、重庆设有生产基地[4] 财务与市场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79亿元(同比增长13.63%),归属净利润4829.99万元(同比下降19.32%)[4] - 截至6月24日收盘价3.40元(上涨3.66%),总市值56.62亿元,当日成交额1.19亿元[4]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20 19: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召集条件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审议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3] 决议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4]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公司,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普通股股东和类别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24]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与监管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29]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或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9] 其他规定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1]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相关文件执行[3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20 19: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不低于1/3[4]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25%(不含)的对外投资事项[5] - 董事会审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6]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委托理财事项[7]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 - 300万元的关联交易[7]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单笔或年度累计超1000万元但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含)的捐赠方案[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9]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9]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2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20] - 紧急时召开临时会不受通知限制[2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2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14]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8]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部分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至少十年[2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5]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41] - 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30] - 董事会先根据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后再决议[4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3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7]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9]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6-20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8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6,539.4648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6,539.464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6,539.4648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低于1/3[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8]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5]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若奇)
2025-06-20 19: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魏若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6]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6] - 被提名人无限制情形且任职合规[7][8] 声明签署 - 提名人声明于2025年6月20日签署[10]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梅丹)
2025-06-20 19:46
独立董事提名 - 沧州明珠董事会提名梅丹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6]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具备相应资格或经验[6]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6] - 被提名人无违规记录,任职公司数量等合规[8] 声明相关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9]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0]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若奇)
2025-06-20 19:46
人员提名 - 魏若奇被提名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魏若奇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5] - 最近十二个月无不符合任职情形[6]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7] 任职承诺 - 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8]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8] - 承诺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8]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颖)
2025-06-20 19:46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冯颖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2] - 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无相关任职、持股、业务往来及禁止情形[5][6]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丹)
2025-06-20 19:46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2] - 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相关专业资格条件[5] 独立性相关情况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5] - 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非前十自然人股东[5]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任职,不在前五股东任职[5]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无重大业务往来[6] 其他限制条件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7]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