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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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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颖)
2025-06-20 19:46
董事会提名 - 沧州明珠提名冯颖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要求[6][7] - 被提名人具备履职知识和经验,无禁止情形[6][7]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8]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6-20 19:46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1]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总经理[3] - 规定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 增加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4][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5%以上的对外投资事项[9]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 担保规定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股东会相关 - 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低于1/3[20]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1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8] - 公司董事会应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8]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8]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考虑现金方式,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2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29][30] - 公司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多项事项专项说明[29]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据此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9]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章程修正案
2025-06-20 19:46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描述及相关章节内容[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34]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5%以上的对外投资事项[9]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10] - 审议对外担保相关事项,如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10]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1][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4月31日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4月34日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出席[13]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低于1/3[2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25][26][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29]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1] 其他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2]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20 19:4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7月8日届满,将成立第九届[2] -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5] 股权情况 - 于增胜持有公司股份1,025,000股,占总股本0.06%[12][13] - 于韶华持有公司股份385,000股,占总股本0.02%[13]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20 19: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8日14:3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00 - 12:00、13:30 - 17:30[8]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8]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9] 选举提案 - 提案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5人[5] - 提案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6] 投票规则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5]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5]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7] 投票方式 - 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8]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获取“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19] - 股东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9] 其他事项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108,投票简称为明珠投票[14]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11]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2] -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格式自制均有效[22]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9:45
监事会会议 - 第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6月10日发通知议案,20日11:00召开[1] - 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三名[1]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1] 人员变动 - 付洪艳、于志猛、范风梧不再担任相关职务[2]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9:45
会议信息 - 沧州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1] -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 议案情况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6][7][9] 董事会换届 - 本届董事会2025年7月8日届满,将成立第九届董事会[7] 公告发布 - 2025年6月21日发布取消监事会等相关公告[2][10]
沧州明珠: 沧州明珠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26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公司股东君悦日新17号原计划在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减持不超过16,646,500股(占剔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0%),但最终未实施任何减持[1] -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君悦日新17号持股数量保持8,363.49万股不变,占总股本比例仍为5.021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100%[2] - 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公告完全一致,未出现计划外变动[4] 股东持股结构 - 君悦日新17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63.49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0,全部为流通股[2] - 持股比例在减持计划前后无变化,剔除回购专户后占总股本比例稳定在5.0242%[2] 信息披露合规性 -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披露减持进展[1][4] - 公告通过《证券时报》等四大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同步发布,确保信息透明度[1][4]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5-06-03 20:02
股份变动 - 君悦日新17号计划2025年3 - 5月减持不超1664.65万股,占比1.00%[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减持公司股份[2] - 本次变动前后持股8363.49万股,占比均为5.0219%(5.0242%)[4]
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9 20:00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2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40,5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740,500股后的股本为分配基数。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665,394,648 股剔除回购户持有的 740,500 股后的 1,664,654,148 股为 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