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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0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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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854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8 16:2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3.03亿元 同比增长21.0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541万元 同比减少48.54% [2] - 基本每股收益0.3289元 同比减少48.55% [2]
融捷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8541.09万元,同比下降48.54%
新浪财经· 2025-08-18 16:2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3亿元 同比增长21.06% [1] - 净利润8541.09万元 同比下降48.54%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融捷股份(002192.SZ):上半年净利润8541.09万元 同比下降48.54%
格隆汇APP· 2025-08-18 16:20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3.03亿元 同比增长21.0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41.09万元 同比下降48.5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58.8万元 同比下降48.23% [1] - 基本每股收益0.3289元 [1]
融捷股份(0021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15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8]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16]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6]
融捷股份(0021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1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8] 审批与登记 - 采用登记审批制,经内部审核批准[7] - 申请需填审批表,审批后登记入档,保管十年[7]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5]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人员问责[16]
融捷股份(0021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15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超3000万元,可不分红[8] - 符合条件下,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9] 不同发展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0] 高送转相关 - 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为高比例送转股份[16] - 披露高送转方案,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对应增长率[17] - 报告期净利润为负等情况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18] 政策制定与调整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提交股东会批准,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13]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股东会表决,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每三年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三年分红安排[22] 特殊情况说明 - 拟发行证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规划,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24] - 合并及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现金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30%需说明原因[26]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依据及规划[27] - 现金分红金额达当期净利润100%且达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相关情况[2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有问题且实施现金分红,需披露方案合理性[29] 信息披露与执行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32] - 筹划方案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30] - 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32][36] - 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32][37] 其他规定 - 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按每10股表述比例,按法规代扣代缴税金[33] - 报告期结束后至方案公布前股本变动,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分配或转增基数[33] - 董事会审议方案时明确调整原则,未约定按“金额固定不变”原则披露比例[33][34] - 拟发行证券的公司需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34]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36]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融捷股份(00219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22]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召开前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5]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6]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8] - 采用书面表决,一人一票[28] - 作出决议需出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0] 其他规定 - 未设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提建议[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保存十年[3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38]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十年[3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41]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融捷股份(00219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15
关联交易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情形,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等[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相关程序并披露[8]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9]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2] - 与关联人涉及金融机构业务以利息等为标准适用规定[12] - 公司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形以放弃金额等适用规定[1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等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3]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2]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涉及未来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7] 豁免情况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变更前已签且正在履行的交易可免审议程序[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19]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类型等,超出预计金额应及时履行审议程序[16] 专业投资机构交易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相关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5]
融捷股份(0021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1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 - 董事、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8][1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8] 披露依据与渠道 - 披露信息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提前泄露[6] - 公司公告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0] 豁免与自愿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10][11]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1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5] - 全体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5]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6] - 董事长接到报告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披露前需内部逐级审批[27]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信息披露制度并保证实施[31] - 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31]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市场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33]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0] 股东与关联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5]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执行关联交易制度[46] 信息保管与培训 - 信息披露审批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期限十年[45] - 董事会秘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45]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41] - 与聘请机构签合同应订立保密协议[41]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41] 违规问责与制度实施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人员将被问责[43]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48]
融捷股份(002192)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8 16:15
应收账款情况 - 2025年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127.05万元[2] - 2025年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89.09万元[2] - 2025年广州融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71.90万元[2] - 2025年控股股东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303.90万元[3] - 2025年比亚迪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578.59万元[3] - 2025年其他关联方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704.79万元[3] 其他应收款情况 - 2025年广州融捷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2,282.04万元[3] - 2025年子公司及附属企业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1,708.21万元[3]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2025年所有关联资金往来期末余额51,716.90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