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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0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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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兴业证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6 18:3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 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467 号)核准,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5,998,16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10.87 元/ 股,募 集资 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9,999,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118,721.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截至 2020 年 6 月 1 日,上市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大华验字[2020]000245 号《验资报告》。 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 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
力合科创: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6 18:33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自受聘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致 同所的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 ...
力合科创: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6 18:33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 ...
力合科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6 18:33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23 年 2 月 20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 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 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 超过10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 聘请 2 ...
力合科创: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8:33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 光权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 2023 年 度在任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光权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光权均符合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 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 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光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 ...
力合科创: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6 18:33
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2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03943 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力合科创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04970 号 ...
力合科创: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6 18:33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06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5,998,16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10.8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118,721.71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245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 ...
力合科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光权)
2024-03-26 18:33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吴光权)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一次股东大会、三次董事会,参加 了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本人认真分析市场环境,主动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听取每一个议题以及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及审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 ...
力合科创: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4-02-26 18:12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0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1 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 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 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 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 ...
力合科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3 18:49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 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