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0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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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板块10月28日跌0.5%,中钢天源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5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8 16:40
专业服务板块市场表现 - 10月28日专业服务板块整体下跌0.5%,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22%,深证成指下跌0.44% [1] - 中钢天源领跌板块,跌幅为3.38%,力合科创和钢研纳克紧随其后,跌幅分别为3.06%和2.51% [2] - 科锐国际领涨板块,涨幅为6.04%,信测标准和国缆检测涨幅分别为2.60%和1.59% [1] 个股交易情况 - 科锐国际成交量最大,为10.25万手,成交额达2.93亿元 [1] - 华测检测成交活跃,成交量为29.61万手,成交额为4.27亿元 [2] - 力合科创成交量较高,为39.89万手,成交额为3.79亿元 [2] 板块资金流向 - 专业服务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状态,净流出金额为1.51亿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入7890.1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207.12万元 [2] - 科锐国际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达4192.35万元,主力净占比为14.31% [3] - 力合科创和国缆检测主力资金净流入分别为2702.15万元和2065.50万元 [3]
模力营升级,力合科创(002243.SZ)锚定科技自立,书写国资引领新范式
格隆汇APP· 2025-10-28 15:56
模力营AI生态社区的战略定位与进展 - 模力营是南山区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的首个大模型垂直领域生态社区,战略目标为供应十万平方米产业空间、孵化百家创新主体、催生千项智能应用、撬动万亿级经济增量 [3] - 社区构建“硬支撑+软服务”完备链条,提供两年免租拎包入驻支持及算力、语料、合规等七大公共服务平台,已吸引超500家企业申报,102家完成入驻,近40家在办理手续 [3] - 近期举行“X-Day”路演活动并发布30亿元南山区“AI基金群”,形成三只基金构成的资本矩阵为不同阶段AI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4] 力合科创的角色与价值提升 - 公司通过参与管理运营模力营,展现其作为政企同频实践样本和深圳市国资系统综合性创新平台的转变 [1] - 公司联合汇通金控发起设立目标规模5亿元的力合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产业基金,深度链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源,推动AI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景 [4] - 运营模力营使公司能抢先洞察AI产业发展前景、了解上下游网络及优质团队,从而制定精准投资策略并捕捉投资先机 [5] 宏观政策与战略机遇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包括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并强调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7] - 《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目标,并加快国企战略性重组,提升对科技型企业并购的估值包容度 [7] - 模力营作为深圳国资前瞻布局AI产业的载体,其成功实践与公司在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领域的提前布局,使其契合国家战略方向,面临黄金发展机遇 [8]
“模力营”响应央国企科技引领,力合科创(002243.SZ)的潜力和价值持续释放
格隆汇· 2025-10-28 15:51
模力营AI生态社区的战略定位与进展 - 模力营是南山区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的首个大模型垂直生态社区,战略目标为提供十万平方米产业空间、孵化百家创新主体、催生千项智能应用、撬动万亿级经济增量[3] - 社区构建“硬支撑+软服务”完备链条,提供两年免租拎包入驻支持,并配套算力、语料、合规等七大公共服务平台[3] - 已吸引超500家企业申报,102家完成入驻,近40家在办理手续,显示市场高度认可[4] - 近期举行“X-Day”路演活动,并发布总规模30亿元的南山区“AI基金群”以提供金融支持[1][5] 力合科创的角色转变与价值体现 - 公司通过运营模力营,从“生态运营商”向深圳市国资系统“综合性创新平台”转变,扮演促进产业转化的枢纽角色[1][6][9] - 由汇通金控与力合科创共同发起设立力合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产业基金,目标规模5亿元,链接高校科研资源推动AI项目商业化[5] - 运营AI研发及创新应用平台,支持企业完成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价值闭环[5] - 通过深度参与生态社区,公司能抢先洞察AI发展前景、了解产业链、培育人才并制定精准投资策略[6] 宏观政策与战略机遇 - 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包括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并强调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国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7][8] - 《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目标,并加快国企重组整合以提升对科技型企业并购的包容度[8] - 模力营是深圳国资前瞻布局的实践样本,力合科创在AI、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十五五”重点方向均已有前瞻布局[9] - 在政策与产业趋势下,公司面临黄金发展机遇,市场影响力和持续发展动能有望增强[10]
“模力营”响应央国企科技引领,力合科创的潜力和价值持续释放
格隆汇· 2025-10-28 15:43
模力营AI生态社区的战略定位与进展 - 模力营是南山区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的首个垂直领域大模型生态社区,战略目标为供应十万平方米产业空间、孵化百家创新主体、催生千项智能应用、撬动万亿级经济增量 [2] - 社区构建“硬支撑+软服务”完备链条,提供两年免租入驻支持及算力、语料、合规等七大公共服务平台,已吸引超500家企业申报,102家完成入驻,近40家在办理手续 [2] - 南山区发布30亿元“AI基金群”,力合科创参与发起目标规模5亿元的力合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产业基金,为不同发展阶段AI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3] 力合科创的角色转变与价值提升 - 公司从“生态运营商”向“生态赋能”和“战略功能”升级,诠释了深圳市国资系统综合性创新平台的转变 [1][6] - 通过运营模力营,公司可抢先洞察AI产业上下游网络及应用场景,更易培育专业人才并制定精准投资策略 [4] - 模力营作为政企同频实践样本,彰显深圳国资在新一轮科技浪潮中的战略落子,使公司价值逻辑更为清晰坚实 [1] 宏观政策与行业趋势带来的发展机遇 - “十五五”规划明确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成为新经济增长点,央国企将成为推动科技突破的核心力量 [5] - 《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目标,并加快国资新兴产业前瞻性布局 [5] - 力合科创在生物制造、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领域已做前瞻股权布局,与“十五五”规划方向高度契合,面临黄金发展机遇 [6]
力合科创: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3:3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收盘价为9.79元,市值为119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战略新兴产业占比74.74%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科技创新服务占比22.89%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行业占比2.36% [1]
力合科创(0022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1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与管理 - 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 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并专人负责反馈[7]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7]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 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6] 制度生效 - 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0] - 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21]
力合科创(002243) - 信息披露管理及暂缓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0]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0]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0] - 公司出现特定三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1] - 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应在不晚于第一季度业绩相关公告发布时披露上一年度业绩快报[11] 报告审核与发布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需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公章[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报告编制与审核人员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19]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审议[19] - 重大信息报告需董事等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0]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1]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23]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5]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0]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4]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5]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由董事会秘书安排[26]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26] - 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或暂缓履行披露义务,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不超两个月[38] - 董事长、总经理等分别为不同范围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内幕信息泄露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38]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8] - 重大信息相关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刻报送[40]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规章、处分决定、函件等[4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43] - 公司董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5]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失效[48]
力合科创(00224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0
内部控制制度 -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2] - 原则包括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3] - 要素有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项[5] 组织架构职责 - 股东会行使重大事项表决权,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经理层组织实施[7]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健全,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审计部门组织协调[8] 人力资源政策 - 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9] 业务范围与风险评估 - 内控涵盖投资、筹资等业务范围和环节[10] - 全面系统持续收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12] - 内部风险关注人力、管理等因素,外部关注经济、法律等[13] 人员资质要求 - 会计人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19] 风险控制策略与措施 - 综合运用规避、降低等策略控制风险[15]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等[17] 应急与沟通机制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20]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22] 反舞弊与监督制度 - 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程序[23] - 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24] - 内部监督分日常和专项,专项依情况确定范围和频率[26] 自我评价与子公司管理 - 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27] - 对控股子公司从多方面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程序[28][29] - 督促子公司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取得报告分析检查[29] - 及时安排子公司提供信息或审计财报,监督稽核工作[29][30] 特殊业务内控 - 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需评估风险并制定内控[30] - 董事会确定衍生品交易风险限额和参数[30] - 针对其他特殊风险制定内部控制制度[31]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2025年10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4]
力合科创(0022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 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 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