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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0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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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00226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6: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55.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61.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0.6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6%[5] - 营业总收入为161.55亿元,同比增长5.9%[24] - 净利润为7.95亿元,同比增长0.7%[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9亿元,同比下降4.8%[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下降6.7%[25]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总成本为156.09亿元,同比增长5.8%[24] - 研发费用为6.78亿元,同比下降4.5%[24]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7.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6亿元,同比转负[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1.26亿元,同比增长5.3%[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57.79亿元,同比增长12.7%[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45.73万元,同比改善71.2%[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65%[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5亿元,相比上期的4.05亿元增长98.7%[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6.63亿元,相比上期的145.46亿元增长28.3%[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78.58亿元,相比上期的141.40亿元增长26.3%[2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7.67亿元,相比上期的29.83亿元增长26.3%[2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8.96亿元,相比上期的115.58亿元增长28.9%[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9.58亿元,相比上期的38.34亿元下降22.8%[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13亿元,相比上期的3.82亿元增长8.1%[2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4.87亿元,相比上期的99.24亿元增长46.0%[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38亿元,相比期初的16.34亿元下降18.1%[27]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5.72亿元,较期初增加0.88亿元[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0.66亿元,较期初的2.76亿元大幅减少2.09亿元[2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51亿元,较期初的8.00亿元增加1.51亿元[21] - 存货期末余额为101.62亿元,较期初的84.25亿元显著增加17.37亿元[21]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79.55亿元,较期初的157.22亿元增加22.33亿元[21]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4.96亿元,较期初的23.35亿元大幅增加11.61亿元[22]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68.53亿元,较期初的56.54亿元增加11.99亿元[22]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67.77亿元,较期初的246.42亿元增加21.35亿元[21][22][23]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47.83亿元,较期初的131.63亿元增加16.20亿元[22][23]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69.77亿元,较期初的64.96亿元增加4.81亿元[22] - 报告期末总资产267.7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8.66%[7]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7.4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07%[7] - 短期借款增至34.9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49.74%[1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4,566户[13] - 控股股东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14%,持股数量为1,312,089,939股[13] - 主要股东叶标持股比例为16.19%,持股数量为845,033,465股[13] - 主要股东孙毅持股比例为8.12%,持股数量为424,015,66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318,011,748股[13] -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有591,026,207股处于质押状态[13] - 叶标所持股份中有289,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3] - 孙毅所持股份中有283,947,400股处于质押状态[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54,756,273股,占总股份比例为1.05%[1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7%,持股数量为92,325,582股[13]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02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补助1.27亿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亿元[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于2025年07月21日接待了多家投资机构进行实地调研,讨论内容包括水电核电业务及可控核聚变研发进展[1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28]
浙富控股(00226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和标准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浙富控股(00226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富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
浙富控股(0022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 ...
浙富控股(0022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 ...
浙富控股(0022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页,共 5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 ...
浙富控股(0022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
浙富控股: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73亿元,同比下降40.67%
新浪财经· 2025-10-29 16:22
浙富控股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55.13亿元,同比增长11.43%;净利润为1.73亿元,同比下降40.67%。 前三季度营收为161.55亿元,同比增长5.88%;净利润为7.39亿元,同比下降4.76%。 ...
浙富控股(00226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10-27 19:32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环一村环山西路2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胡金莲 上市公司名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标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环一村环山西路27号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富控股 股票代码:00226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的规范性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 ...
浙富控股(00226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10-27 19:32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 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 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 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1 -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