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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控股股东孙毅解除质押4068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6 18:20
公司股东股权动态 - 公司控股股东孙毅近期解除质押公司股份4068万股 [1] - 截至公告日 孙毅累计质押公司股份约2.2亿股 占其个人持股比例的44.28% [1] - 公司股东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约5.86亿股 占其持股比例的46.52% [1] 行业市场热点 - 国际金价已突破每盎司5000美元 [1] - 过去7年间 国际金价累计上涨幅度达到280% [1]
浙富控股(002266)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6-01-26 17:00
股份变动 - 控股股东孙毅解除质押4068万股,占其所持8.20%,总股本0.78%[1] - 桐庐源桐2025年12月27日向孙毅转让5200万股,占总股本1.00%[3] 股权质押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3.65%,累计质押80589.0704万股,占其所持45.88%,总股本15.44%[2] - 未来半年到期质押36765.0704万股,占其所持20.93%,总股本7.04%,融资余额57489.20万元[3] - 未来一年到期质押74339.0704万股,占其所持42.32%,总股本14.24%,融资余额125789.20万元[3] 风险说明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为自有资金,质押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3] - 本次质押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风险可控,无平仓风险[4] 公司举措 - 公司持续关注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披露信息[4]
未来产业周报第7期(2026、1、18-2026、1、24):双重码降低量子纠错开销,风电直连提升制氢效率-20260125
申万宏源证券· 2026-01-25 21:42
核心观点 报告聚焦于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六大未来产业,梳理了2026年1月18日至1月24日期间各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商业化进展及企业动态,旨在展现技术向产业化加速推进的态势[2]。 量子科技 - **技术突破**:浙江大学联合清华大学等机构基于自研32位“昆仑”超导量子处理器,首次实验验证了“双重自行车码”等低开销量子纠错码,成功将逻辑错误率压制在物理错误率之下,解决了传统量子纠错物理资源开销过高的核心痛点[2][4] - **产业合作**:新加坡量子软件公司Horizon Quantum Computing与法国硬件公司Alice&Bob达成战略合作,整合软硬件能力,旨在加速容错量子计算的实现进程[2][5] - **上市公司动态**:国盾量子(688027.SH)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涉及量子随机数发生器及超导量子计算操控系统,采用“入门费+销售分成”模式,入门费分别为22.50万元和10万元[2][6][7] 生物制造 - **技术突破**:中国科学院天津工生所实现以甲醇为唯一碳源合成高价值L-精氨酸,实现了从“粮源依赖”到“非粮化”的根本性转型,有助于高端氨基酸原料药的国产替代[2][8] - **AI+机器人研发**: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院成功研发MARS“多AI-多机器人”协同智能体系统,包含19个大模型智能体,可将新材料(如灭火微胶囊)的研发周期从4个月大幅压缩至4小时,相关产品已上市[2][9][10] - **上市公司动态**:锦波生物(920982.BJ)20亿元定增获注册,其中11.5亿元拟投入“人源化胶原蛋白FAST数据库与产品开发平台项目”,将搭建AI数据库及发酵生产线,并与养生堂达成长期战略合作[2][11] 氢能和核聚变 - **氢能项目落地**:总投资110.9亿元的宝武清能(阳江)绿氢产业园项目正式启动,为全球最大海上风电直连制氢项目,规划通过1.5GW海上风电打造年产8万吨绿氢基地,制氢电耗达每立方低于3.9kWh的国际先进水平,构建“绿电-绿氢-绿色冶金”闭环[2][12] - **核聚变国际合作**:由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牵头的中方联合体,正式签署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边缘局域模电源系统(ELM-PS)合同,将为ITER提供27套可调输出电源的交钥匙工程[2][13][15] - **上市公司动态**:浙富控股(002266.SZ)旗下子公司浙富核电将参与中国聚变工程示范堆(CFEDR)超高热负荷核心部件的联合研制[2][16];合锻智能(603011.SH)中标聚变新能“BEST屏蔽包层系统不锈钢屏蔽块采购项目”,中标金额3681.21万元[2][17] 脑机接口 - **技术突破**:Neuralink为首位植入受试者诺兰・阿博的N1植入体实现了类似特斯拉的OTA无线升级功能,无需二次开颅手术即可优化性能、解决电极脱落问题,打破了侵入式设备“手术植入即定型”的传统模式,为其2026年扩大临床试验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2][18][19] 具身智能 - **产业合作**:李飞飞团队World Labs与光轮智能基于“数字表亲”理念达成合作,旨在联合打造具身智能评测体系。World Labs的Marble模型可生成高保真3D环境,而光轮智能则以其自研GPU物理求解器等技术,为静态场景补充物理参数和动态交互能力,适配机器人训练需求[2][21][22][24][25] 未来产业潜在催化 - **量子科技**:IBM预测2026年底前首个获广泛认可的“量子优越性”案例将落地;量子信息处理大会(QIP)将于2026年1月24-30日在拉脱维亚举办[29] - **生物制造**:国际生物炼制与生物制造会议(ICB 2026)将于2026年6月4-7日在北京举办[29] - **氢能和核聚变**:第五届中国氢能展暨国际氢能大会(CIHC 2026)将于2026年3月25-27日在北京举办;世界氢能峰会将于2026年5月19-21日在荷兰鹿特丹举办[29] - **脑机接口**:Neuralink计划于2026年开始对脑机接口设备进行大规模生产[29] - **具身智能**:特斯拉第三代Optimus人形机器人产线预计2026年建成投产;第二届杭州人形机器人展将于2026年5月14-16日举办[29] - **6G**:全球6G技术与产业生态大会将于2026年4月在南京举行[29]
未来能源:全球核电复兴下的4代核电的投资机会(附报告)
材料汇· 2026-01-23 23:18
能源转型与电力系统安全 - 能源转型的核心框架是“消纳绿电是主线,安全是底线”,央地协同是动力,碳市场是关键变量,深化协同下的价格机制变革是核心,系统稀缺性是最佳投资方向[8] - 仅靠风光和储能几乎无法实现能源转型,因为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通常基础设施不足且不宜居,将工业资产大规模迁移或新建远距离输送设施难度很大,风光渗透会降低电网资产利用率,必须从系统角度寻找减排成本最低的技术[11] - 全球进入风光发电量占比15%时代,2024年全球风光发电量占比为15.3%,中国为18.2%,美国为16.6%,欧盟为29.4%[15] - 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深度互联电网可能放大事故风险,因为新能源设备和终端电气化产品灵敏度高,而传统继电保护系统基于同步发电机设计,对新型电网场景存在不确定性[16] 核电复兴的驱动因素 - 电力系统安全需求催动核能复兴,核电是对电力系统有补强作用的技术,在能源转型背景下其重要性增强[15] - 全球核能雄心持续超预期,2023年COP28上22国宣布“三倍核能宣言”,目标在2050年将核能装机提升至2020年的三倍(即1200GW),随后支持国家增至33个[22] - 根据世界核协会(WNA)2025年报告,基于当前政府目标,2050年全球核能装机预计达1363GW,若考虑拟议项目则可达1428GW[22] - 为实现2050年目标,全球核电年均并网速率需大幅提升,从2030年的15.6 GW/年增至2050年的67 GW/年,2050年新增并网速率将是2030年的四倍多,是1980年代中期历史峰值的两倍[19][22] - 多国核电政策转向积极,德国放弃反核立场,西班牙、瑞典、比利时等国推翻逐步淘汰核电的政策,美国、日本、俄罗斯等三大核事故发生国也积极发展核电[23][27] 第四代核电技术的优势 - 第四代核电是实现核能雄心所必须的,其核心特征是“固有安全”,即不依靠外部操作,仅靠自然物理规律就能使反应堆趋向安全状态,此外还具有可持续性和防核扩散等优势[29][31][33] - 第四代核电技术不止用于基荷发电,还可用于供热、制氢等多用途,热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45%,核能供热可有效降碳,高温气冷堆通过热化学循环或高温电解制氢具有成本优势,评估成本在2.45-4.40美元/千克[24][25][28] - 以中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HTR-PM)为例,其通过不停堆在线换料、负温度系数设计、模块化设计及耐高温燃料球实现了固有安全三要素[34][40] - 发展快堆技术对核能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快堆可利用占天然铀99%以上的铀-238,将铀资源利用率从压水堆的不到1%提升至60%-70%,使核燃料资源量达到全球已知化石能源总和的5.6倍[37] 全球与中国核电现状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全球在运核电装机容量为382 GW,共417台机组,平均单机容量916 MW,美国、法国、中国位列前三[43] - 截至2024年底,全球在运机组中压水堆是主流,占313 GW,沸水堆60 GW,重水堆46 GW[47]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全球在建核电装机容量为73 GW,共65台机组,中国、印度、俄罗斯在建规模居前[48] - 截至2024年底,全球在建机组63台,其中中国29台(含3台新增),压水堆建设为主流,共有4座快堆在建(中国2座,印度1座,俄罗斯1座)[49][50] - 截至2025年11月底,中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为63 GW[52],在建(含核准待开工)装机容量为64 GW[55] - 2025年中国四大核电业主公司在运及在建容量分别为:中核集团(在运26 GW,在建15 GW)、中广核(在运32 GW,在建14 GW)、国家电投(在运4 GW,在建8 GW)、华能集团(在运0.2 GW,在建5 GW)[56] 核电产业链与技术进步 - 中国三代核电技术中,AP1000(后续国产化为CAP1000)的核岛设备初期进口,后期主要由上海电气等国内厂商供货,“华龙一号”(HPR1000)为自主知识产权,核岛供应商多元,“国和一号”(CAP1400)供应商以上海电气为主[60][63] - 中国四代核电技术取得进展:全球首个商用高温气冷堆(石岛湾HTR-PM,200 MW)于2023年12月商运,其主要供应商是上海电气[63][65];全球首个陆上商用模块式小堆“玲龙一号”于2025年10月完成一回路冷态功能试验[66];中国首台第四代百万千瓦商用快堆CFR1000已完成初步设计[68] - 美国积极推动核电出海与先进堆发展,2020年取消海外核能项目拨款禁令,2025年启动先进反应堆试点计划,目标在2026年7月前建成至少三座先进反应堆,并于2025年8-9月有三座四代堆动工[62][64]
浙富控股(002266)披露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1月23日股价上涨1.61%
搜狐财经· 2026-01-23 22:14
公司股价与交易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浙富控股股价报收于5.06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61% [1] - 公司当日开盘价为5.01元,最高价5.16元,最低价4.92元 [1] - 当日成交额达26.49亿元,换手率为10.76%,最新总市值为264.1亿元 [1] 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会 - 公司将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议室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3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1]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修订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 [1] 近期发布的相关制度与公告文件 - 公司近期发布了一系列更新后的管理制度,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对外担保制度(2026年1月)》、《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等 [4] - 发布的公告文件包括《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 [4] - 相关文件还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说明和专项意见 [4]
浙富控股:1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3 18:34
公司治理与会议 - 浙富控股于2026年1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召开了第六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行业动态与市场行为 - 地方国资开始“抄底”法拍房市场 [1] - 国资以单价六七千元的价格在广州南沙区“扫货”超过60套房源 [1] - 同一小区的二手房挂牌均价超过2万元,与国资收购价形成显著价差 [1]
浙富控股(0022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6: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 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在公司各部门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11] - 与外部单位流转需公司负责人批准[11] 信息报送与备案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备案[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 10 年[15]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 2 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部门[21] - 违规者公司可追究责任,情节重者董事会给予处分[21][22]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告知董事长等相关人员[16] - 证券管理中心组织填写档案并核实报备[16] - 董事等应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18]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9]
浙富控股(002266)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6:01
投资审议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投资前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500 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交易规则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5]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6] - 公司以本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账户进行交易[5]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6] 监督检查 - 审计监察中心每半年全面检查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进展[12] - 公司董事会应跟踪交易进展与安全状况,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6] 信息披露 - 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在董事会决议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4]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 10%且超 1000 万元时应及时披露[16]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和期货、衍生品交易情况[17]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借委托理财规避重大资产收购或投资的审议与披露义务,或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7]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受处分并担责[18]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进行相关交易[20] - 制度中“以上”“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1]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1]
浙富控股(002266) - 对外担保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6:01
担保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须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审批通过条件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3] 担保原则与流程 - 公司实施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并严格控制风险[6] -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担保,确需担保由被担保企业申请并提供资料[9] - 对外担保获批准后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明确相关条款[16]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5] -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为2人以上且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责任[22]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披露信息[2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对外担保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多项信息[2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担保展期规定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继续担保,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7] 责任规定 - 公司经办担保事项的相关单位、部门或人员为担保事项责任人[29] - 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9]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擅自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失,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29]
浙富控股(0022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6:01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由股东会批准[1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16] 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达规定标准适用对应规定[20] 审计评估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19]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其他资产,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19] 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或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5] 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7] 子公司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8]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十年以上[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