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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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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2024-07-11 18:5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以1355万元含税对价收购安泽加气站资产[4] - 2023年8月关联企业协议收购4座综合能源站,交割后将协调转让[36] - 2024年2月、6月聚能新燃料收购方山、交口、寿阳加气站[38] 公司架构 - 安泽源通注册资本1001万元,山西源通洁净能源占比99.90%,李然占比0.10%[6] - 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51%[11][14] - 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股51%[14] - 鹏飞氢美(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股51%[14] 资产数据 - 安泽加气站项目占地4491平方米,日供气规模40000立方米[9] - 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安泽源通资产账面值791.86万元,评估值1235.98万元,增值率56.09%[10]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81.76万元,评估价值1082.87万元,增值率58.83%[11]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10.10万元,评估价值153.11万元,增值率39.06%[11] 支付安排 - 协议生效5个工作日内支付355万元收购价款[19] - 土地使用权及租赁权变更且开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50万元[19] - 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至甲方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50万元[19] - 燃气经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且交割开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0万元[19] 未来展望 -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提升安泽加气站运营管理能力,增加加氢业务[38] - 本次资产收购推动综合能源岛及绿色能源产业布局[39] - 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39] 风险提示 - 若2024年12月15日前手续及资质未变更,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退款[20] - 违约方按收购总价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9] - 违反保密义务按收购价款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9] - 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承担应付款总额0.5‰的违约金[29] - 标的资产后续经营受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业绩存在不确定性[41]
赫美集团(002356)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8:42
净利润及亏损情况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900万元至2,7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374.71万元大幅增加[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840万元至2,64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832.70万元大幅增加[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亏损0.0145元/股至0.0206元/股,较上年同期亏损0.0029元/股大幅增加[2] 业务板块表现 - 公司商业板块销售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能源板块处于前期投入阶段,导致本期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增加[3] 业绩预告信息 -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业绩预告为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6] -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7] 投资者风险提示 -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信息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4]
赫美集团: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7:2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审议通过收购寿阳润泽100%股权议案[3] - 聚能新燃料收购王晓亮、闫建明分别持有的寿阳润泽51%、49%股权[3] - 近日寿阳润泽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司间接持有其51%股权[4] - 寿阳润泽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4]
赫美集团: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7-01 17:26
涉案金额 - 涉案金额为36251707元[3] - (2023)粤1391民初230 - 2号等案涉案金额376.90万元[13] - (2023)粤1391民初1876号等案涉案金额16.48万元[13] - 111名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金额合计为9119122.47元[14] - 156名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为1606937.90元[14] 案件受理费 - 案件受理费223059元由原告负担[6] - (2023)粤1391民初230 - 2号案一审本诉、反诉及二审受理费均退回[13] - (2023)粤1391民初1876号案一审、二审受理费由惠州市豪恩智能物联有限公司负担[13] - (2023)粤1391民初1876号案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预交二审受理费退回[13] - 天源控股案件受理费116855元由其负担[14] 案件判决与进展 - 本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未生效[3][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存在未结案诉讼、仲裁案件[7] - 21名投资者主动撤回起诉[14] - 8名诉讼请求被驳回投资者不服判决提起二审[14] - 公司对一审判决承担70%赔偿责任投资者诉讼全部提起二审[14]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10]
赫美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7 18:55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0,076,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74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612,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4,670,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 ...
赫美集团: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7 18:55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5][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490,688,909股,占比37.4213%[7] 议案表决 -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20,751,850股,占比99.9905%[9]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等议案》同意490,667,909股,占比99.9957%[10] 结果认定 - 本次会议召集等均合法有效[13]
赫美集团: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6-17 17:1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股权,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一座 LNG 加气站,其 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本次交易后无需进行经营资质的手续变更,但需要对本次 交易的股权进行变更过户。 2、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论证,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 排除受其他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有效配置资源, 促进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稳定发展,以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 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战 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能新燃料")业务拓展需要,聚能新燃料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与自然人王 晓亮、闫建明、石俊宏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聚能新燃料以 672 万元的交 易 ...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17 17:1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一、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寿阳县 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详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独立董事周亮亮先生因工 ...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6-11 18:44
会议情况 - 深圳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3人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以3票赞成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2] 后续流程 - 增加额度事项需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赫美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11 18: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 第一章 总 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份 |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5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0 | | 第十二章 附 则 | 51 |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24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 意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