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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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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
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准 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同德化工(002360) -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 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 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 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 第三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
同德化工(0023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候选人人选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人选的任职资格,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人选成为董 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或人数。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 ...
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 ...
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下设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董事会应 ...
同德化工(00236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事项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 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邮件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 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
同德化工(00236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3、 违反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 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 ...
同德化工(002360)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 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 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九) 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投资事项中涉 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 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是指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购买、 第六条 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 履行审批程序。 (一)公司拟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股东会 批准后方可实施: 1、购 ...
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证券部 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