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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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2024-03-27 21:42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2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纳入公司出售盘活资产计划的部分不动产情况: 1 单位:万元 序号 房屋坐落地 权证编号 目前 用途 房产面 积(㎡) 账面原 值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折旧 净值 1 荥阳市规划道路与洞 林路交叉口东北侧远 洋沁山水花园 A、B、C 地块(B、C 地块)21 号楼 1 单元 3 层 303 号 豫(2023)荥阳市不动 产权第 0028830 号 闲置 138.69 130.06 4.63 125.43 2 郑东新区冬雪街 6 号 17 楼 2 单元 3 层 20 号 豫(2023)郑州市不动 产权第 00406933 号 闲置 186.32 765.15 12.11 753.04 3 郑东新区冬雪街 6 号 17 楼 2 单元 3 层 19 号 豫(2023)郑州市不动 产权第 00406934 号 闲置 186.32 732.14 28.98 ...
康力电梯: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7 21:42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的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本报告旨在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的发展与实践,总结 了 2023 年度公司在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 费者,坚持绿色发展、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方面的行动和业绩, 促进公司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主要依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 方面的情况进行编制。 本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 | | 公司寄语 4 | | --- | | 第一章 走进康力 6 | | 一、基本情况 6 | | 二、企业文化 8 | | 三、经营发展 9 | | 四、2023 年度康力电梯大事记 10 | | 五、社会荣誉 11 | | ...
康力电梯: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7 21:42
证券简称: 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 002367 公告编号:20242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琳昊先生,独立董事刘向宁先生,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舟群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贤女士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1、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
康力电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7 21:42
理财额度与期限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即期余额不超10亿元[1]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2] -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 资金与风险 - 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2] - 理财产品属中低风险,受市场波动影响[5] 风控与监督 - 公司制定制度控制投资风险[5] - 财务部门分析跟踪,不利时及时处理[5] - 审计部审计监督理财事项[5] 决策结果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购买[8]
康力电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7 21: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6 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
康力电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7 21:42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2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 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 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 体的审计 ...
康力电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7 21:4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 一、 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首席合伙人:郭澳 人员信息:2023 年末,天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签署过证 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 人。 业务信息:天衡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 天衡所为 9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2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 ...
康力电梯: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3)
2024-03-27 21:42
股本情况 - 2010年2月8日获批发行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2] - 首次发行并上市前股份总额为10000万股,王友林认购6539万股,占比65.39% [7][8] - 首次发行并上市后股份总额为13350万股,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划转335万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8] - 2010年4月29日按10:2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为16020万股[9] - 2011年3月30日按10:5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为24030万股[9] - 2011年9月19日向172名自然人增发1218万股,总股本变为25248万股[9] - 2012年3月28日按10:5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为37872万股[9] - 2014年1月7日回购11063188股,总股本减至36960.6812万股[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79878.1187万元[1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特定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相关规定[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一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有相关通过比例要求[4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有计票、监票相关规定[5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59]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全部由董事组成[5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6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紧急情况除外[6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7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76][7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81] - 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8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8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89]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9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93][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96] - 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9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公告[9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03]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04]
康力电梯: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3-27 21:42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1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 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 ...
康力电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27 21:4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6 日)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