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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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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9 20:27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523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 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 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
康力电梯(00236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19:4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7.29亿元,同比下降4.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3.64万元,同比增长28.58%[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67元/股,同比增长28.64%[5]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7.29亿元,较上期7.65亿元下降4.8%[44] - 公司净利润为69,312,766.50元,同比增长28.9%[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136,373.64元,同比增长28.6%[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67元,同比增长28.6%[4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95.97%,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11]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6.74亿元,较上期7.18亿元下降6.1%[44] - 信用减值损失为10,955,892.87元,而上期为-11,908.86元[45]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37.50万元,同比改善80.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375,006.43元,同比改善80.5%[4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24,357,980.24元,同比下降2.9%[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05,244,450.43元,同比下降8.3%[46]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963,343.33元,同比恶化5,128.7%[47] 筹资活动现金流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79,888.05元,同比改善85.3%[4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收回大通阳明18号资产管理计划1200万本金及补提良卓基金减值100万,合计影响1141.93万元[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706.26万元,同比增长234.74%[1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7,062,583.36元,同比增长234.8%[45] 委托理财及逾期情况 -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为93,803.56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64,903.56万元[27] - 信托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1,800万元,已计提减值1,800万元[27] - 其他类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14,900万元,已计提减值13,600万元[27] - 收回本金1200万元[29] - 大通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3000万元,预期收益率8.30%[29] - 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2000万元,预期收益率8.00%[29] - 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900万元,预期收益率10.50%[29] - 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一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3000万元,预期收益率10.50%[29] - 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一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2000万元,预期收益率7.00%[29] - 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又一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2000万元,预期收益率8.00%[29] - 公司逾期未收回金额总计16,700万元,包括良卓资产1.1亿元、大通阳明1,800万元、华领9号3,900万元[34] - 良卓票据理财可回收金额测算为1,30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9,700万元,2025年1-3月计提100万元[35] 诉讼及赔偿 - 公司因大通阳明18号一期资管计划未兑付起诉被告,涉案金额3000万元,已获判决赔偿3000万元,光大兴陇公司连带赔偿1200万元[36] - 公司收到光大兴陇公司通过法院划付的12,074,524元,剩余款项已申请强制执行[36] - 公司因上海华领资管私募基金未兑付起诉被告,涉案金额3900万元,刑事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但暂未收到分配款项[37] 业务线表现(轨道交通项目) - 公司正在执行的有效订单为70.04亿元,未包括1.77亿元中标未签约项目[15] - 成都轨道交通项目中标总额20.48亿元,已签订8号线二期和30号线一期运维合同金额6.45亿元[15] -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建设期合同总金额8,892.49万元,已履行6,684.10万元,待履行2,208.39万元[17] - 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建设期合同总金额31,866.95万元,已履行11,677.89万元,待履行20,189.06万元[17] - 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建设期合同总金额26,669.38万元,已履行14,148.40万元,待履行12,520.98万元[17] - 轨道交通资阳线建设期合同总金额3,291.09万元,已履行2,632.87万元,待履行658.22万元[17] - 成都地铁30号线一期运维合同总金额48,443.93万元,全部待履行[17] - 成都轨道交通项目中已签署建设期合同并收到款项合计50,464.02万元[17] 资产及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75.0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0%[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1000万元,主要系可转让定期存单在一年内到期[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7.06%至5亿元,主要系购买一年以上的可转让定期存单[1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26亿元,较期初17.45亿元下降6.8%[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6.51亿元,较期初7.28亿元下降10.6%[4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80亿元,较期初12.95亿元下降1.1%[40] - 存货期末余额为12.93亿元,较期初12.23亿元增长5.7%[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06亿元,较期初35.36亿元增长2.0%[43] 股东及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2,646,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13] - 第一大股东王友林持股比例为44.89%,持有358,591,30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68,943,479股[14] - 董事沈舟群持有1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5] - 监事朱玲花持有1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25] - 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孟庆东持有1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25]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涉及1,901名员工,持有30,084,28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21] - 员工持股计划取消717名离职人员资格,对应13,382份份额,占总份额的28.62%[21]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且未出现抵押、质押等情形[25] 银行理财产品 - 苏州银行汾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从2024年至2025年[31] - 民生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35%,收益金额为29.29万元[31] - 江苏银行汾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从2024年至2025年[31]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40%,收益金额为23.93万元[31]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另一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40%,收益金额为31.56万元[31] - 苏州银行汾湖支行另一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30%,收益金额为33.22万元[31] - 浦发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11%,收益金额为19.60万元[31] - 江苏银行汾湖支行另一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45%,收益金额为49.00万元[31]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另一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40%,收益金额为17.56万元[31]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另一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浮动收益率为2.40%,收益金额为23.67万元[31]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5000万元,收益率2.40%,按期收回30.90万元[33] -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5000万元,收益率2.30%,按期收回12.95万元[33] - 苏州银行汾湖支行银行理财4000万元,收益率2.38%,未到期26.71万元[33] - 民生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2500万元,收益率2.25%,未到期14.02万元[33]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4000万元,收益率2.20%,未到期21.46万元[33] - 江苏银行汾湖支行银行理财4000万元,收益率2.30%,未到期30.67万元[33]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3000万元,收益率2.30%,未到期17.01万元[34]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3500万元,收益率2.30%,未到期19.85万元[34]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型基金按期收回金额160.07万元[29] - 浦发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产品按期收回金额3000万元,预期收益率2.20%[29]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同意苏州新达以343,027,008元出售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19]
62岁康力电梯创始人王友林辞世,28载耕耘铸就行业辉煌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4-22 21:13
公司创始人逝世 - 康力电梯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董事王友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5年4月21日逝世,享年62岁 [1] 创始人贡献 - 王友林创立康力电梯28年,坚持"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理念,带领公司成为中国电梯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和首家上市公司 [4] - 他凝聚优秀管理团队,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创造丰厚社会价值 [4] - 2024年3月卸任董事长后仍担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名誉董事长职务 [5] 质量管理理念 - 王友林将质量视为企业生命线,强调"电梯是承载生命的垂直交通",构建全方位严苛质量管控体系 [5] - 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制造各环节设立高标准,严格筛选供应商并持续考核 [5] - 引入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每道工序精准无误,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流程 [5] 研发与技术投入 - 重视技术研发对质量提升作用,大力投入研发资金组建专业团队 [5] - 鼓励创新技术应用于产品质量改进,产品通过多项国内外权威质量认证 [5] 公司基本情况 - 康力电梯成立于1997年,2010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 [6] - 主营业务为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6] - 2024年实现营收40.83亿元,归母净利润3.57亿元 [6]
康力电梯创始人病逝:公司上市15年从未减持 二代接班面临考验
贝壳财经· 2025-04-22 18:32
创始人逝世与公司传承 - 康力电梯创始人王友林因病逝世,享年62岁,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44.89%[1][4][7] - 王友林被誉"电梯大王",创立公司28年,坚持民族品牌战略,带领公司成为行业龙头及首家上市公司[2][4][6] - 其子女已提前完成接班:90后儿子朱琳昊2024年3月接任董事长,女儿朱琳懿同年8月任副董事长[9][10][11] 公司经营现状与挑战 - 2024年营收40.83亿元同比降18.91%,归母净利润3.57亿元同比降2.17%,连续三年营收下滑[13][15] - 业绩压力主因房地产行业下行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降价,但原材料成本降10%抵消毛利率压力[14] - 海外收入3.31亿元同比增10.95%,通过参展阿尔及利亚、迪拜等地积极拓展国际市场[16] 战略转型举措 - 新任管理层推进销售模式革新,强化战略客户精耕、成本控制及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余额降1.96%)[15][16] - 销售回款率125.91%,现金流管理优化,2024年销售回款51.41亿元[16] - 创始人辞任后仍担任名誉董事长,协助战略投资与企业文化传承[10]
康力电梯创始人王友林逝世,控股权价值24亿将如何安排?
搜狐财经· 2025-04-22 05:07
公司创始人离世 - 康力电梯名誉董事长王友林因病去世 享年62岁 [1] - 王友林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44.89%股份(约3.59亿股) [4] - 按4月21日收盘价6.67元/股计算 所持股份价值约23.92亿元 [4] 公司发展历程 - 1997年成立 专注电梯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4] - 2010年3月成为国内电梯业首家整机上市企业 [4] - 王友林2024年3月28日主动辞任董事长职务 [4] 管理层变更 - 董事会选举王友林之子朱琳昊接任董事长 [4] - 新任董事长将延续创始人发展理念 [4] 股权处理 - 公司将依法处理王友林所持股份后续事宜 [4] - 承诺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一手打造“电梯第一股”,康力电梯实控人王友林逝世,享年62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4-21 20:02
公司核心事件 - 康力电梯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因病逝世 享年62岁 直接持有公司44.89%股份(3.6亿股) [1] - 王友林为创始人 创立公司28年 带领公司成为中国电梯行业龙头之一及首家上市公司 [1] -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人减至8人 仍符合公司法要求 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 [1] 公司治理结构 - 王友林2024年3月辞去董事长职务 转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协助战略投资工作 [2] - 王友林之子朱琳昊(1992年生)2024年接任董事长 2015年加入公司 历任多个管理岗位 [2] - 朱琳昊曾获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具有10年行业管理经验 [2] 创始人行业地位 - 王友林被称为"电梯大王" 担任中国电梯协会副会长等多项行业职务 [2] - 公司强调王友林坚持"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理念 [1] - 王友林曾任江苏省人大代表等社会职务 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和经济师职称 [2]
康力电梯(002367)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友林先生逝世的公告
2025-04-21 18:31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2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友林先生逝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力电梯")董事会沉痛 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董事王友 林先生家属通知,王友林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逝世,享年 62 岁。 王友林先生创立康力电梯 28 年,始终坚持以电梯产业为他一生的事业追 求,以"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自勉。他几十年如一日,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公司发展倾注全部心血;他凝聚优秀的管理团队 和经营人才,带领康力电梯成为中国电梯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中国电梯行业 第一家上市公司;他为公司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为社会创造了丰厚价值。 王友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8,591,30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4.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法律 法规办理手续,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9 06:39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2025年4月18日9:15-11:30及13:00-15:00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朱琳昊主持,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5][6] 股东参与情况 - 共有206名股东及代表参与表决,合计持有392,532,759股(占总股本49.2053%),其中现场出席6名(持股45.1876%),网络投票200名(持股4.0177%) [7][8] - 中小股东参与度:200名中小股东代表32,050,653股(占比4.0177%),投票结果独立披露 [8][9] 议案审议结果 高通过率议案 -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议案以99.8557%同意率通过,中小股东支持率98.2325% [10] - 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均以99.7782%同意率通过,中小股东支持率97.2840% [11][12] - 财务决算报告及年报摘要分别以99.7783%和99.7784%同意率通过 [13][15] 争议性议案 -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通过率96.6410%,但中小股东反对率达40.7658% [16] - 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议案通过率99.1628%,但中小股东弃权率高达9.1989% [20][21] 特别表决事项 -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资议案获99.9062%通过,符合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要求 [18] - 出售不动产议案以99.9108%同意率通过,中小股东支持率98.9080% [21] 其他重要事项 - 利润分配预案通过率99.8392%,中小股东支持率98.0309% [17]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通过率99.7787%,中小股东支持率97.2893% [18] - 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2][23]
康力电梯(00236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8 21:52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2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2,532,759股,占比49.2053%[5] - 现场出席6名,代表股份360,482,106股,占比45.1876%[6] - 网络投票200名,代表股份32,050,653股,占比4.0177%[6]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占比99.8557%[7]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占比99.7782%[7]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占比99.7784%[1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占比96.6410%[1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占比99.8392%[11]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占比99.7787%[12]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占比99.9062%[12] - 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议案,同意占比99.1628%,中小股东同意占比89.7462%[14] - 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议案,同意占比99.9108%,中小股东同意占比98.9080%[15]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 - 公告由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20]
康力电梯(002367)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21:47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089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089 号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力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或"本次会议"), 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