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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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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0:32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
捷顺科技(002609)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0:30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新增"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 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2023 年 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 1 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
捷顺科技: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20:19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 审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 [1] 财务表现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构成中安防业务占比92.65% 其他业务占比7.35%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78亿元 [2] 行业背景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 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2] - 宠物智能设备领域创新活跃 出现具备"给主人打电话"功能的宠物智能手机 [2] - 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实现股价上涨 [2]
捷顺科技(00260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董事选举适用情形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特定情形[2] 候选人提名 - 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 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按股份数乘人数算[7]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按股份数乘人数算[7] 当选条件及后续安排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半数[9] - 未选足董事需两月内再开股东会[8][9]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 细则表决通过后生效及修改亦同[11]
捷顺科技(00260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提前3日发会议通知[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 讨论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方通过[7]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会议决议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10]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0]
捷顺科技(0026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有权签500万以下购买合同和5000万以下销售合同[8] - 可批准500万以下固定资产购置[9] 投资决策权限 - 单笔投资未超最近年度审计净资产10%且累计未超20%,报董事长批准[11] - 单笔投资未超最近年度审计净资产30%且累计未超50%,报董事会批准[11] - 有权决定不超500万证券等风险投资[11] 财务相关权限 - 年度财务预算内,2000万内银行借款和1000万内委托贷款合同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12]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6] 其他规定 - 投资项目需建可行性研究制度,实施后审计[15] - 总经理需维护资产保值增值,完成经济指标[18] - 考核含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等[21] - 任期成绩显著可获奖励[22] - 离任需进行审计[24] - 失职失误董事会可追责[25] - 设总经理助理等高管[23] - 应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每年至少一次书面报告[2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订也需审议[29]
捷顺科技(0026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9] - 实际投资额单项超计划但未超总计划,总经理批准[13] - 实际投资额超总计划20%内,董事长批准[13] - 实际投资额超总计划20%以上,董事会批准[13] 资金使用差异与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14]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关注[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多项内容[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缺口、补流、现金管理[19]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现金管理与资产购买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2] - 发行证券购资产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资产转移手续[25] 资金投向变更 - 改变投向需总经理提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28]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29] - 变更投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3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需保荐机构同意,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3]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3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33]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6] - 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37]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8] - 保荐机构年度出具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4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2]
捷顺科技(0026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1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 ...
捷顺科技(0026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5]
捷顺科技(0026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 (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 见,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制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应遵照执行。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