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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宸医疗(0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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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宸医疗:9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20:49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医疗口腔行业占比91.98%,开关占比7.69%,租赁业务行业占比0.33%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7亿元 [1]
皓宸医疗(002622)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09-29 20:48
重大信息定义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6] 保密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2] - 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2]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内部人员规定 - 内部人员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10] - 未公布前内部人员对重大信息有保密义务[12] - 获信息后至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5]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后果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16] - 违规构成犯罪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抵触按新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 - 制度文件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20]
皓宸医疗(00262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20:4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项包括股东会决议等十二项,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需及时披露[11][12] -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等情况需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披露临时报告后需持续披露进展[1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关联交易需披露[17]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7]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18]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9]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较大或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相关人员需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重大事项[23] 信息披露执行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执行,相关人员应配合,实行联络人制度[26] 档案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保存年限为十年[28] 公告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至少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告[3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应每月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35][38]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1] 机构职责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机构[45]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50]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2]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应提交董事会秘书,后者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披露[54]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现行《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60]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9月28日由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61]
皓宸医疗(0026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20:48
制度概况 - 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2] - 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四种从重或加重处理[3][4]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处理流程 - 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 - 追究形式含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8][6] 制度实施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其解释修订[10]
皓宸医疗(002622) - 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9-29 20:48
董事长权限 - 可一次性签署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绝对金额不超1亿元的日常交易合同[7] - 审批购买或出售、租入或租出资产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且成交金额小于1000万元[9] - 对单笔低风险金融产品投资,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且金额不超1000万元内做决定[9] - 对连续12个月同类低风险金融产品投资,在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金额不超1000万元内做决定[10] - 连续12个月新增借款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12] - 12个月内豁免债务总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净利润5%且低于1000万元,任一债务人债权豁免额不超其总欠款50%及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 - 单笔捐赠不超50万元,12个月内对外捐赠总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16] 审批流程 - 500万元以上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参与投资设立特定公司,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类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批[16] - 交易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类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批[17] 投资相关 - 公司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8] - 投资项目应考察相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实施条件等因素[19] 项目执行与管理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决策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执行[21] - 财务部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2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行招标制,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21]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实施完毕,项目组报送结算文件,总经理按权限报告并存档[22]
皓宸医疗(0026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20:48
管理架构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第一负责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全面统筹[9]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归口管理与日常工作机构[1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起草和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3] - 按要求编写并发布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13] - 面临突发事件由董事会秘书处理并披露信息[14] 投资者交流 - 投资者交流分直接与间接交流两种[15] - 公司积极开展股东会、业绩发布会等交流活动[16] - 公司网站是介绍发展动态的主要信息窗口[17]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26] 宣传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通过财经媒体对公司战略进行宣传[18] - 公司人员接受财经媒体采访须遵循《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8] 人员要求 -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执行主体需接受培训和指导[19]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专业素质及技能[2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分类存档[22][23]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4] 平台规范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26] - 公司在互动易答复热点问题不得迎合热点或不当关联[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9]
皓宸医疗(0026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20:48
皓宸医疗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皓宸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部各部门、各所属企业 (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拟提交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三)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 ...
皓宸医疗(0026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9 20:33
皓宸医疗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方)进行资金融 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 提前 30 个工作日(需要股东会审批的,应当至少 ...
皓宸医疗(002622)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9-29 20:33
皓宸医疗 独立董事制度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皓宸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皓宸医疗(002622)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09-29 20:33
皓宸医疗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 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适用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并适用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并适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制定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皓宸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及《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皓宸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 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