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0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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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0026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20: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成员2名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4] 人员变动处理 -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因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拟辞任委员应继续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不足,在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职权[5] 主要职责与决策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等[7]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集人或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发出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会议形式包括现场、通讯或现场结合通讯形式[12] - 审计部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13] - 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3] - 审计委员会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可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表决,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签名,记录保存十年[13]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4]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6]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16]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
安洁科技(0026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20:4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应在通知中特别指明[20] 股东会组织与秩序 - 董事长领导股东会筹备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安排[25] - 董事会和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21] 股东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7]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30%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时,现任董事会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3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3]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46]
安洁科技(0026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20:4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3] - 有犯罪、破产清算等特定情况者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9]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11] - 董事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公司担责,董事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1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作出特定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均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2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3][24]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否则顺延或经认可按期召开[24] -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书面延期,董事会10个工作日内决定[3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7]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多样[2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关联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41]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将会议事项做成记录,出席董事签名[44]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4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36]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遇法规修订抵触及时修订并提交审议[36]
安洁科技(002635)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9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1月3日核准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11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59,686,776元[7]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9000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59,686,77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吕莉持股45,742,725股,比例50.8253%[12] - 王春生持股32,400,000股,比例36.0000%[12] - 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持股8,321,478股,比例9.2461%[12] - 张一梅持股1,620,000股,比例1.8000%[12] - 周兆华持股810,000股,比例0.9000%[1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8] - 发起人等所持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8]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19]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以上[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88]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9]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执行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9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01] - 符合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安洁科技(002635)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需特定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 财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董事会委员会相关 - 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0][21] - 未设相关委员会,由专门会议审查提建议[28]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保障措施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25]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规则生效 -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0]
安洁科技(0026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志强
2025-06-09 20:45
人员提名 - 马志强被提名为苏州安洁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质 - 马志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合规声明 - 马志强及直系亲属无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违规情况[6] - 马志强承诺任职不违反法规规定[3][4] - 马志强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6] 授权事宜 - 马志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相关信息[10]
安洁科技(0026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龚菊明
2025-06-09 20: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龚菊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条件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独立性要求[6] - 候选人具备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候选人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有注册会计师资格[6]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8]
安洁科技(0026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鹤鸣
2025-06-09 20:45
人事提名 - 赵鹤鸣被提名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6] - 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6][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8] 承诺声明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8] - 履职遵守规定,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9][10]
安洁科技(0026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6-09 20:45
章程修订与审议 -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或审计委员会致公司损失时可请求起诉,未获回应可自行起诉[7] 担保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的事项[11][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2]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需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15] 提案与表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股东大会通知未列明或不符章程规定的提案不得表决决议[16] 会议出席与报告 - 股东大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等列席[17]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17]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需特别决议[18] 董事任职资格与限制 - 有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特定情形的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0]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27]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28] 独立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19]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成员2名以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20%,公司需披露不分红或低分红原因等内容[40] 重大投资与支出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42]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84]
安洁科技(00263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9 20:4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 - 提名王春生等5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菊明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换届选举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4] 股东持股 - 王春生持股146,988,500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8] - 吕莉持股204,050,714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9] - 林磊直接持股420,375股[10] - 马玉燕直接持股114,313股[13] 独立董事情况 - 三位候选人与大股东无关联,无违规违法等情况,符合任职条件[15][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