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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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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5-30 16:49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 - 林汝捷补充质押500万股,占所持3.22%、总股本0.65%[3] - 林汝捷延期购回1440万股,占所持9.26%、总股本1.86%[3] - 本次质押合计1940万股,占所持12.48%、总股本2.51%[3]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披露日,林汝捷持股15545.2029万股,比例20.12%[5] - 林汝捷质押前2901万股,质押后3401万股[5] - 林汝捷已质押股份占所持21.88%、总股本4.40%[5] 其他情况 - 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冻结数为0[5] - 本次质押无业绩补偿义务,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6] - 质押对公司无影响,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6]
雪人股份: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1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260.2178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260.2178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林汝捷认购股份4910.40万股,持股比例40.92%[10] - 陈胜认购股份1509.60万股,持股比例12.58%[10] - 陈存忠认购股份1131.60万股,持股比例9.43%[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最多不超过一名[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紧急情况除外[69]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90]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9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6][10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09]
雪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20: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不少于5名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4] - 职工代表担任董事最多不超过1名[4]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1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1] 表决规则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其过半数通过[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主持人决定是否暂缓表决[1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4]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6] - 非特定人员查阅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28]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0]
雪人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20:47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和一名股东代表监事[4] -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7]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7] - 主席收到提议三工作日发临时会议通知[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书面通知[8]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监事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表决应被撤换[19] 决议规则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14] - 监事保证决议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明异议可免责[16]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十年[16] - 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和谋私利[16] - 规则经监事会修订、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8] - 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8]
雪人股份: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20:47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 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斯德哥尔摩•纽约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 IFC 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43 层 邮编:350004 43/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No.1 Wanglong 2nd Avenue, Taijiang District, Fuzhou,350004,P.R.China 电话/Tel: (+86)(591) 88115333 传真/Fax: (+86)(591) 88338885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雪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20:47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应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2] 重大事项决策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决定[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7] 会议地点变更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投票权征集限制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总数半数[28][29] 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1] 特别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1] 实施期限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32] 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37]
雪人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20:47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29人,代表股份167,085,221股,占总股份21.6263%[6] - 现场会议出席6人,代表股份163,136,453股,占总股份21.1152%[6] - 网络投票出席23人,代表股份3,948,768股,占总股份0.5111%[6] - 中小投资者27人,代表股份9,725,192股,占总股份1.2588%[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超99%[7][8][9][10][11][16][1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小股东同意9,146,292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4.0474%[12] -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被否决,反对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6.4372%[13]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3.9898%[15]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中小股东同意9,166,292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4.2531%[16]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9.8942%[17] - 《公司章程》等修订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20][21] - 《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64,886,45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8.6840%[2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反对2,198,76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1.3160%[2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弃权0股,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其他 -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含《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国浩律师《法律意见书》[25] - 公告由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26]
雪人股份(002639) - 2024年5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3 09:20
业绩情况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3.3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92.42%,实现大幅减亏[3][5] - 公司第四季度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资产减值计提较大,包括商誉减值1,568.88万元、无形资产减值764.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048.88万元[2][5] - 此外,公司部分研发项目投入以费用化形式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了营业利润,导致公司业绩由预计盈利转为亏损[3] 经营管理 - 公司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方面取得进步,毛利率水平提升明显[5] - 公司未来将继续努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聚焦主业,优化结构,加强产品质量和服务,提升业绩[5] 资产管理 - 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水平相对较高,但在收入规模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存货资金指标有所好转,总体处于正常水平[6][7] - 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减少资金占用[6][7] 发展战略 - 公司将坚定致力于研发采用天然工质与环保冷媒的制冷设备,提升制冷效率,推动制冷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6] - 公司将扩大国际业务,提升制冷设备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7][8] - 公司将持续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不断探索新的应用需求和应用场景,实现可持续发展[6][9] 财务规划 - 公司将确保收入保持稳健增长,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增长率,提升运营效率,增强股东回报[8]
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5-06 19:08
业绩总结 - 2024年1月30日预计2023年净利润4000 - 6000万元,扣非1600 - 3600万元[2] - 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净利润 - 1536.22万元,扣非 - 4270.99万元[2] 监管措施 - 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3] - 需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 - 不服可60日复议、6个月诉讼[3]
关于对雪人股份的监管函
2024-05-05 23:52
业绩总结 - 2024年1月29日预告2023年净利润4000万 - 6000万元[1] - 4月30日年报显示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 - 1536.22万元[1] - 预告与审计净利润差异大且盈亏性质改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