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0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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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0026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职责与时间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10]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受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 - 11:30,下午1:30 - 4:30[13]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5] 活动形式与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自愿性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站等[16] -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17] -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18] - 公司可通过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活动[21]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22] - 存在6种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3]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3]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23] - 公司可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相关活动上答复[24]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并公布记录资料[25][27] - 公司应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并培训接待人员[28][29]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30] 制度与聘请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33]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35]
公元股份(0026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制度概况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7月[1]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有关人员[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2] 责任追究 - 六种行为致年报信息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责任人[6]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责任人[7] 处理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8] - 董事、高管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8] 执行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参照适用 - 其他定期、临时公告重大差错追究责任可参照本制度[10]
公元股份(002641)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6] 职权行使与会议召开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7]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2] 会议通知与举行条件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与记录保存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8]
公元股份(00264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担保限制条件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70%(控股子公司除外)[12] - 申请担保人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15] - 公司曾为申请担保人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等情况且未偿还或未落实处理措施的不得提供担保[15] - 申请担保人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不得提供担保[15] 担保特殊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比照担保规定执行,以反担保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自身债务担保的反担保除外[18] 担保管理要求 - 参与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和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披露文件[18] - 公司有关部门应在担保信息未公开时控制知情范围,知悉者有保密义务[18]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需按规定审核对外担保事项,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相关审核部门、人员或高管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应追究责任[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依相关规定[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25]
公元股份(0026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员时原委员会仍履职[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可提罢免建议[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7][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0]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4] 内部审计机构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审报告[28]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9]
公元股份(0026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5]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职责与信息披露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相关工作[10] - 组织编制并按时披露定期报告[13] - 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文稿应简洁无误[13][14]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9][20]
公元股份(00264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投资标准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绝对金额有超1000万元或100万元要求[5][6]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绝对金额有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要求[7] - 12个月内同类投资累计计算,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11]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出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债券、股权等投资[11] 投资程序 - 短期投资程序: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指定部门或人员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5]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操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5] - 新项目投资按批准投资额进行,已有项目增资在原批准投资额基础上增加投资[19][20]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3]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计划等[15] 长期投资管理 - 对外长期投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1]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22] - 当投资条件重大变化影响效益时应重新报批[23] - 专人管理长期投资,提供投资分析报告[24]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5][26] - 投资转让需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7] 其他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等人员[31] - 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核算,按情况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34][36] - 被投资公司应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36]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投资公司报告重大事项[39][40]
公元股份(002641) - 采购与付款内控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设置 -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请购与审批等五类[5] - 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6] 采购与付款业务机制 -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和审批机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6] 采购计划制定 - 根据销售等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确定存货比例、安全存货水平等[8] 供应商管理 -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至少每半年一次[10] 采购价格确定 - 大宗商品或劳务采购具备招投标条件须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11] 付款业务审核 - 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业务时需对相关凭证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核[13] 往来款项核对 - 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等往来款项[13] 监督检查 - 审计等部门负责采购与付款业务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15] 采购业务审查内容 - 关注采购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18] - 考察采购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18] - 检查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涵盖采购计划与合同、价格与供货渠道等[18] - 审查采购付款情况,包括货款结算、预付账款和定金入账及相关款项管理[18] - 关注采购退回管理情况[18] - 检查采购业务账实、账账、账证相符情况[18]
公元股份(0026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3] - 存续期为形成日至依法公开披露日[13] 报告流程 - 董事、高管知悉后向董秘报告[14] - 内部人员知悉当日向负责人报告[14] 违规处理 - 核实追责违规知情人,2 个工作日报送监管[20] - 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的追责权利[22] 知情人行为规范 - 存续期不交易、不泄露、不建议交易股票[32] - 接收材料人员未披露前不得违规操作[35]
公元股份(00264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9:3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业绩预告[20] - 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等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20][21] - 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等情形,应披露修正公告[21]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3] - 应遵循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私下向特定对象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变化影响投资者决策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6]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28]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公司证券价格,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8]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8] 信息报告与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33] - 各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0]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0]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后披露[31] - 重大信息经评估审核后,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公开披露[3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8] 监督与处罚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40] - 公司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赔偿[60]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6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0]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 证券部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4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4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股票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5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董事会[57]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62] - 关联交易是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关联人认定按深交所标准[6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6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4]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