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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00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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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00267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20:27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为5,238,602.53元,同比下降53.07%[5]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3.07%,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10] - 营业收入从上期的11,161,404.15元减少到本期的5,238,602.53元[20] 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60,951.56元,同比下降17.29%[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0,760,892.21元,同比下降17.3%[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60,951.56元,同比下降17.3%[21]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9元,同比下降12.5%[2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28,824.59元,同比增加7.5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28,824.59元,同比下降7.5%[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6,197.00元,同比下降24.1%[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290,860.68元,同比增长170,057,049.58元[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4,515,882.27元,同比增长128,557,107.26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0,924,900.99元,同比增长21.8%[23] 资产负债 - 总资产为1,994,727,270.84元,同比下降2.6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40,556,274.65元,同比下降2.73%[5]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2,049,946,544.33元减少到期末的1,994,727,270.84元[19] - 流动资产从期初的1,910,964,187.25元减少到期末的1,856,994,932.12元[19] - 非流动资产从期初的138,982,357.08元减少到期末的137,732,338.72元[19] - 流动负债从期初的242,389,800.38元减少到期末的240,541,419.10元[19] - 非流动负债从期初的1,045,949,105.71元减少到期末的1,013,339,105.71元[19] - 所有者权益从期初的761,607,638.24元减少到期末的740,846,746.03元[19] 营业成本 - 营业成本为2,287,664.20元,同比下降55.29%[11] - 营业成本从上期的5,116,125.72元减少到本期的2,287,664.20元[20] 营业利润 - 营业利润从上期的-17,603,608.69元减少到本期的-20,517,389.91元[20] 利润总额 - 利润总额从上期的-17,701,045.90元减少到本期的-20,760,892.21元[20] 应收账款 - 预付账款为7,670,681.22元,同比增加86.27%[6] - 其他应收款为7,522,624.19元,同比增加119.39%[7] 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为3,887,258.46元,同比增加122.44%[7] 现金收入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97,176.94元,同比下降40%[2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493,190.18元,同比下降29.9%[22]
福建金森(00267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20:2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679,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6]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47,650,078.15元,较2022年下降15.18%[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6,342.42元,较2022年下降21.44%[9]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2,049,946,544.33元,较上年末增长6.87%[10]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879,650.09元,较第一季度增长570.71%[12] - 公司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8,737.91元,较2022年减少91.47%[1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要林产品为木材,主要树种为杉木和马尾松,用途广泛包括建筑、造纸、家具制造等行业[17] - 公司的森林培育与采伐业主要产品为木材,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18]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林业占比98.54%,林业技术服务占比0.81%[28]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5.18%,主要来自林业领域的减少[27] - 公司完成木材产销伐区总面积15,855亩,出材量125,167.2立方米[26] - 公司拥有FSC认证资格,享有更高的售价和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24] 公司研发投入 -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林业碳汇监测及信息管理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旨在提高碳汇监测精度和效率[31]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9人,占比4.01%,较去年增长显著[32]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达967,072.49元,同比增长100.00%[33]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金额为255,445,448.19元,同比增长123.09%[33] - 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金额为102,870,379.39元,同比减少32.27%[34] - 公司2023年末长期待摊费用金额为1,672,663.92元,同比增长968.81%[35] - 公司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为1,045,949,105.71元,同比增长37.40%[3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法律规定无重大差异[60][61] -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有完整独立和规范运作的财务核算体系[62] -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成员合法有效产生[60] 公司股东情况 - 公司股东中,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3.63%,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50,007,874股[158]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BARCLAYS BANK PLC持股比例为0.29%,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为675,044股[158]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生态帮扶和产业帮扶项目[112] - 公司在2023年向127个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208.5万元的补助和帮扶[113]
福建金森:关于举行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9 20:27
财报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4日15:00 - 17:00举行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可通过全景网或易董价值在线参与[1][2] - 出席人员有总经理、财务总监等[2] 问题征集与互动 - 2024年5月13日15:00前可通过全景网征集问题[4] - 2024年5月14日15:00 - 17:00可通过易董价值在线互动[5]
福建金森: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2024-02-08 22:19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无异议函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森集团)于2023年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 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 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82号),金森集团申请发行面值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 (2023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收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条件无异 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JS-2023-004)。 公司近日接到金森集团的通知,金森集团在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未能在 无异议函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到期 ...
福建金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16 18:1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1 月 16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公司参股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交易标的乘以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或 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 ...
福建金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6 18:1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24年1月16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 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 ...
福建金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6 18:1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1 月 16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福建 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
福建金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6 18:1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1 月 16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并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福建金 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范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决策的充分权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 ...
福建金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1-16 18:17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4-00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
福建金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1)
2024-01-16 18:17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4-002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169-00005 号 致: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叶兰昌律师、罗晋 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