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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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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9:13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名监事实到[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通过,部分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6][7][8][13][14]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票同意,关联监事回避表决[12] 公告发布 - 多项议案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6][9][11][12][14]
亿利达: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3 19:13
关联交易 - 2024年预计与浙商资产关联交易不超500万元[1]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 - 2024年关联交易已发生53.53万元[3] - 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1000万元,实际发生51.97万元,完成率5.2%[4] 浙商资产财务 - 注册资本710000万元[6] - 2023年末资产总额6721016.56万元[6] - 2023年末负债总额5033550.74万元[6] - 2023年末净资产1687465.82万元[6] - 2023年营业收入560088.83万元[6] - 2023年净利润155070.74万元[6]
亿利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9:13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3] 监事会评价 -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无违规[6] - 财务内控完善,报表反映真实情况[7] - 内控制度合理有效执行[8] - 无资金占用等异常情况[9]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规[10]
亿利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9:13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可按需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4] - 会议提前五个工作日发通知,紧急经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3] - 快捷通知二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3] 会议举行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3] - 所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4] 会议相关 - 特定事项和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通过[4][5] - 会议形成书面意见和记录,出席独立董事签名[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5]
亿利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志红)
2024-04-23 19:13
人员履职 - 陆志红2023年3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 2023年陆志红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全勤出席[3][4] 公司会议 - 2023年公司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若干次[4] 报告披露 - 公司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及2023年各季度报告[7] 意见发表 - 2023年陆志红就多项议案发表意见[7]
亿利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9:1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99,986,777.22元,风机收入占比68.21%[6] - 2023年车载电源收入较2022年下降31.96%[6] - 2023年净利润23,363,021.73元,较2022年下降[2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0364元,较2022年下降[24]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45.67%[14] - 2023年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76.70%[14] - 2023年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6.73%[16] - 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60.74%[16] - 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70.08%[17] 商誉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商誉账面原值600,372,627.13元,减值准备401,510,018.52元[8] - 合并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516,492.47元[8] 会计政策 -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148] - 会计政策变更使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增加[147] 税收政策 - 2023 - 2025年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15%优惠税率[160] - 2023 - 2027年先进制造业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59] 应收账款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633,451,790.06元[186] - 2023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147,034,767.71元,计提比例23.21%[187] - 多家公司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或无法全额收回[190]
亿利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15:42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 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向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与 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五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的担保,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亿利达科技、广东亿利达、台州铁城三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额度可以在三家子公司总额度之 ...
亿利达:关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24-01-04 17:09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4-001 关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全国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对 浙江省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获 悉,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3012245,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取得,有效期为三 年,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3 年至 2025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 2023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亿利 ...
亿利达: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2-25 20:2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0,670,56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076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 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3 号),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亿利达") 向控股股东浙江 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现更名为"浙江省浙 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0,670,569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35,568,564 股 增 加 至 566,239,133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 ...
亿利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核查意见
2023-12-25 2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3 号)核准, 公司获准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定向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30,670,569 股新股。2020 年 12 月 28 日,新增股份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 435,568,564 股增加至 566,239,133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浙商资产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日,浙 商资产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