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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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3-29 17: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出席对象: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萃华珠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7: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 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总则 4.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4.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4.1-4.3 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5 职责权限 3.1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 ...
萃华珠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7: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 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萃华珠宝: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9 17: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思特瑞锂 业向关联方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潞瑞")借款,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 四川潞瑞分别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 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 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 1 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2、陈思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 ...
萃华珠宝: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7:09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0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 主持,应到会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 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具体借款日 ...
萃华珠宝: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7:07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财务总 监 1 名,副总经理 2 至 3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规范公司总经理 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以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 监。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均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聘任,应严 ...
萃华珠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7:0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 议事规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总则 3.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3.3 本标准所称 ...
萃华珠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7:0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另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 有股东的权益;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 权,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沈阳萃 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萃华珠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7:07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 则的要求。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总则 3.1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 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4 人员组成 4.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