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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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3%股份
新浪财经· 2025-12-12 21:19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20%的股东龙凤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2026年1月7日至4月6日 [1] - 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68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 [1] - 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61,56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123,120股 [1] 减持影响与调整 - 若减持期间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 -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萃华珠宝(002731)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公告
2025-12-12 17:31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时间为2026 - 2028年[3]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7] 重大资本性支出界定 - 资产总额占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7] - 营业收入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且超3000万元[7] - 净利润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超300万元[8] - 成交金额占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3000万元[8] 政策调整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萃华珠宝(002731)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12 17:31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立信中联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37人[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2]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2438.0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2][3] 其他数据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4] - 近三年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等[5] - 2025年度审计费用128万元,与2024年一致[10] 未来展望 - 2025年12月12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聘期一年,待股东会审议[12][13][14]
萃华珠宝(00273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2 17:30
股东会时间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2月29日15:00[4] - 网络投票12月29日9:15 - 15:00[4][22][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6] 股东会地点 - 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96号3楼会议室[9] - 登记地点在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13] 提案相关 - 提案2.00、3.00、6.00属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提案2.00、3.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1]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731,简称为萃华投票[21]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23] 其他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股东会结束[25]
萃华珠宝(00273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17:30
融资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不超326,150万元综合授信融资[1] - 沈阳萃华及其子公司(不含思特瑞)拟授信27,050万元,思特瑞及其子公司、孙公司拟授信299,100万元[3][4] 担保情况 - 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326,150万元[3] - 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提供不超326,150万元担保,部分股东同意提供不超299,100万元担保[6] 审计相关 - 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128万元[7] 制度规划 - 公司拟重新制定多项内部治理制度[9]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 - 2028年)》[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通过,含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召开股东会等议案[3][5][14]
萃华珠宝:拟申请32.6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完善内部制度
新浪财经· 2025-12-12 17:25
公司融资与授信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2.6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权有效期覆盖2026年全年 [1] - 该授信额度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2.6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以支持上述授信 [1] - 公司控股股东 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 [1]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为128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制定并审议了包括《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在内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1] -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至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
萃华珠宝(00273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7:17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职责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9] 内审部报告机制 - 内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问题[10] - 内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内审部审计范围及权限 - 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10] - 内审部对公司会计及经济数据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10] - 内审部有权要求相关公司报送生产、财务等文件资料[11] - 内审部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并参与制定修改规章制度[11] - 内审部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整改落实和效果[14]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8]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进行核查[18] 内审部特定事项审查内容 - 内审部审查对外投资事项时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6]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17] - 内审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17] - 内审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注关联方名单、交易定价等[17] 内审部其他规定 - 审计终结,内审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2] - 公司应建立内审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4]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28]
萃华珠宝(0027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7:17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0] 重大事项界定 - 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亏损或损失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2] - 公司重大风险情况包括预计资不抵债、主要资产受限等[13] - 重大变更事项含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4]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程序分董事高管和部门下属公司两类[15]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特定时点预报重大信息[16] - 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6]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送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公司追究擅自披露重大信息人员直接责任[22] 制度适用与管理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及子公司[24] - 本制度生效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需董事会批准[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8]
萃华珠宝(00273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7:17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多轮选举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票数[7][15] 投票规则 - 可集中或分别行使表决权,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9] 当选条件 - 得票超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1] - 当选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仍不足应在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股东会批准通过后生效[14]
萃华珠宝(0027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7:17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3] 董高人员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8] 董高人员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8] - 定期报告应披露董高违规买卖股票情况[18] 董高人员增持相关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19] - 定期报告应披露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情况[19] 检查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事和高管减持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1] - 董高人员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