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建设(002822)
搜索文档
*ST中装(00282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30 20:35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4日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10月30日召开[2] 会议情况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结果 - 3票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 3票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 后续安排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ST中装(0028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30 20:3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5名董事全部出席[2] -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8日在深圳罗湖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及网络结合方式召开[54]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 多项修订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3][5][7][10][12][29][31][34][41][42] - 通过《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40][41][44][45][46][47][48][50]
*ST中装(002822.SZ):前三季度净亏损5.06亿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20:2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04亿元,同比大幅下降67.7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06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4.92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69元 [1]
*ST中装: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0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20:1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6.04亿元,同比大幅下降67.7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06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69元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35亿元 [2]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首次发行7,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1,078,193元[7] 股份相关 - 2012年4月11日,庄小红、庄展诺、陈一分别认购股份5,098.00万股、1,875.64万股、1,400.00万股,占比50.98%、18.76%、14.00%[13] - 2012年5月股份数增至11,560.6936万股,12月增至22,500万股[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61,078,193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相关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殊情况除外[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等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股东会审议[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78] - 因贪污等犯罪、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等特定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8]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1名[10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常务副总裁1名等,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7][109] 利润分配与报告披露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115]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15]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 公司合并、减资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公司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7]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7]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需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7] - 公司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1]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8]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10%及对应金额标准[21]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标准[22]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2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4] 股权与资产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26] 人员履职与名称变更 - 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无法履行职责,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28]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8]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8]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 重大信息出现时,责任人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制作、合规性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33]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2]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34]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4]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需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2][46]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7]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排[47]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47] 新闻发布与责任 - 公司对外及对内发布新闻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0]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需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50] - 公司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0] 股票买卖与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需通知董事会秘书[52]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不少于10年[53] - 查阅相关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或董事长批准[55] 违规处理 - 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6]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5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6]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58]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集团成立舆情管理组,总裁任组长[3] - 舆情管理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处理[4] - 市场部负责监测及信息采集[4]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5] - 重大舆情市场部负责人向组长报告[6] - 一般舆情由市场部会同董秘办处理[7] - 舆情处置人员有保密义务[7]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2]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3]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环节信息[9]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送达公司[11] 信息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报告义务人最迟不超2个工作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备并提供知情人及其变更情况[15] 自查与披露 - 年度报告等公告5个交易日内对知情人买卖证券及衍生品情况自查[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6] 档案保存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6]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和知情人档案[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4] - 首次披露至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4]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给予处分[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4]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 ...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位(以下简称 "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