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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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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4-23 20: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
锐明技术: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23 20: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市锐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本公司"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
锐明技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4-23 20:49
公司简称:锐明技术 股票代码:002970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 | | | --- | --- | --- | | | 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 | | | | 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 | | |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 23 |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 是 | | 24 |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 是 | | | 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 | | 25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 | 不适用 | | | 的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 | | 26 |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是 | | |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 | | 27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 | 不适用 | | | 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 | | 28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 不适用 | | 29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 | 不适用 | | ...
锐明技术: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3 20:49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释 义 1 | | |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3 |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5 | | | 一、 | 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5 | | | 二、 | 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5 | | | 三、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 四、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7 | | | 五、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9 | | | 六、 |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 10 | | 七、 |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 15 | | 第五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6 | | 一、 | 对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6 | | 二、 | 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 19 | | 三、 | 对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 20 | | 四、 | 对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 21 | | 五、 | 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核查意见 | 22 | | 六、 | 对 ...
锐明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4-23 20: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风险提示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 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 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
锐明技术: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4-04-23 20:4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推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工会委员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获得通过。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 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 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 2024 年 ...
锐明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23 20: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 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 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公司后 ...
锐明技术: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23 20: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市锐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本公司"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 ...
锐明技术: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23 20:4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长效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 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的实 ...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20:44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