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真科技(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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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20:58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直真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49 号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报告 第 1 页 我们认为,直真科技于 2023 年 ...
直真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20:58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 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北京直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根据《深圳证券交 ...
直真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20:58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采 购服务等。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00.00万元。公司 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61.61万元。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 ...
直真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5 20: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
直真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5 20:56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 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直真科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20:5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 技")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4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直真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50 号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直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
直真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20:5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 ...
直真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20:5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直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 ...
直真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20:56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861,806.1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384,125,076.73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9,886,089.08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8,142,368.6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 ...
直真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20:56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3] 014-3 号 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3] 014-3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邮编: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直真科技"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