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0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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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0030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0:4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深 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 ...
兆威机电(0030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40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及班子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管理层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1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管相应部门[21] - 财务总监监督经营,指导核算,保护资产安全[2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日常经营决策主要形式,需过半数出席[24] - 实行会前提交议案等议事、决策原则[24] - 提前两天征集议题,确定后提前一天通知[25] 报告与反馈 - 总经理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情况[33]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33] - 工作报告含年度计划、合同、盈亏等内容[34] 绩效与薪酬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管绩效评价[37] - 高管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37] - 高管违规致损担责,明确反对且记录可免责[37]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39] - 抵触新规定适用新规定并修改[3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办公会提意见[40]
兆威机电(003021)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0:40
公司上市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2667万股[6] - 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20]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7.50%,李海周持股24.36%等[2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因章程规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11]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6] - 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满足条件时每年不少于当年的20%[17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6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4]
兆威机电(003021)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0:40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 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构成 第四条 根据《深圳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下同)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或可能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 (一) 购买资产; (二) 出售资产; (三)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签订许可协议;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十二)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 ...
兆威机电(0030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40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 事会负责。 ...
兆威机电(00302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险峰
2025-04-29 00:40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6] - 2024年召开5次审计、3次提名、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沈险峰按要求出席各类会议[8][9]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并加强沟通[21] 报告披露与决策 - 2024年按时披露多份报告[15] - 2024年3月拟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17] 公司治理 - 2024年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18] - 2024年8月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
兆威机电(00302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40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或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
兆威机电(0030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0:40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明 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应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 ...
兆威机电(00302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40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本细则所指累积 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 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
兆威机电(0030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4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 当遵守《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