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0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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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0030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2: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2] - 七类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8]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需提供连续90日以上持股证明及相关请求证明[1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2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公告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2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7] 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28]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1] 会议变更相关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并说明原因[32]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参会人员相关 - 股权登记日在册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等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表决[29] -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出示身份证等,委托他人需授权委托书[30] -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相关证明和授权书[37]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信息及投票指示等[38] - 会议登记册载明参会人员姓名、持股数等事项[35] 会议报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39] 董事提名与当选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2] - 当选董事的每位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53] 决议撤销与实施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5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61]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5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5] 决议公告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5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7] 规则生效时间 -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65]
兆威机电(003021)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203500元,股份总数为2402035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17] 股权结构 - 2017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7.50%[15][16] - 李海周持股24.36%[16] - 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75%[16] - 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75%[16] - 谢伟群持股0.64%[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公司15日内答复[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0日内未处理可自行起诉[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5]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57][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20]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9]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查财务报告等职权[14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独立董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4] -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0]
兆威机电(003021) - 董事长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5
董事长工作制度 董事长工作制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总经理及经营班子之间的 职责分工,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的有机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 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其职务。 第二章 董事长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 ...
兆威机电(0030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2:1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 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 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 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
兆威机电(0030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制度,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 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
兆威机电(0030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2:1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有效执行,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外 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 ...
兆威机电(0030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岗位作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公司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 ...
兆威机电(00302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9 02:15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附录 C1(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 ...
兆威机电(003021)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4-29 01:43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3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