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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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投资规定 - 五类情形不适用于相关制度,含购买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3] - 风险投资资金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5] 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多项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披露要求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管理安排 - 风险投资交易账户由投资部门管理,资金账户由财务部门管理[16] 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20][21]
三和管桩(00303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关联交易审议主体及权限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5%以上股东等配合[5][7] - 超3000万且超净资产5%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担保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其需反担保[10][11]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且超净资产0.5%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总经理决定董事会权限下关联交易[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资助经审议提交股东会[11] - 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变化履行审议程序[12] - 超3年协议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2] - 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代理表决[18] 关联交易披露 - 需审议关联交易按要求公告披露[20] - 根据交易类型披露对方、标的等内容[20] 制度其他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2]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 - 制度为广东三和管桩2025年7月制定[26]
三和管桩(0030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公司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15]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沟通内容与要求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信息须先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明确区分宣传与报道[7]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特殊安排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现场交流提供便利并做好信息隔离[8]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8]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记录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1] 职责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公司活动 - 公司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管理活动[15] - 公司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定期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5] - 公司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渠道和平台[15] - 公司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5] - 公司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维护投资者权益[15] - 公司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5] - 公司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15]
三和管桩(0030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披露[12] 其他事项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披露[14]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尽快送达书面文件[21]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1] -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六种情况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2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22][2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25]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各部门进行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5] 信息披露与保密规定 - 未经授权各部门等不得代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25]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5]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6]
三和管桩(00303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业务、风控、内控、财务等事项,对董事会负责[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17] - 审计工作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 对审查中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监督落实[17] 内部控制制度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要求内部机构和子公司配合检查[17] - 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20] 报告披露 - 公司根据相关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审议[22]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人员管理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25] - 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违规人员处理[25] - 违规人员董事会责令纠正并承担赔偿责任[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三和管桩(0030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人员股份管理 - 董高任职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 深交所锁定董高名下公司股份[7] - 董高离职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不得买卖股份[10]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11] - 董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融券卖出[12] 其他规定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15] - 制度2025年7月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19]
三和管桩(00303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制度修订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1] 会议规则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不受限[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和主持[5] 决策要求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相关内容,独立董事签字确认[7]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10年[10] 费用与生效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2]
三和管桩(00303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董事选举制度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选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3] - 现任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或推荐独立董事[5] - 1%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股东会10日前提交资料[7]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1] - 选独立董事时,累积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独董人数且投独董候选人[12] - 选非独立董事时,累积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非独董人数且投非独董候选人[12]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排名,位次在应选人数前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半数当选[18] - 若候选人得票均超半数且人数不超应选人数,全部当选[18]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为拟当选最少,超应选人数,两月内重选[2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两月内选缺额董事[22]
三和管桩(0030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 董事会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20] 董事履职与解任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公司收到辞任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5] - 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仍需履职[1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7] 董事选举与提名 - 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两名及以上董或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6]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3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35]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38]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3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董事会下设多部门及专门委员会[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1]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原则,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委托[43]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47] 决策事项 - 投资决策经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或报股东会批准[51] - 人事任免由董事会、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讨论决议[51] - 财务预决算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或报股东会批准[51] 其他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2] - 董事会决议由经营管理层执行,证券事务部督办[53] - 董事会会议及档案记录保存十年[58]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61][62] - 议事规则制定于2025年7月[63]
三和管桩(0030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17: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9]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一个月内解聘[9] 职责与制度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3] - 公司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8]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