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300045)

搜索文档
华力创通: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1 18: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募集资 ...
华力创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31 18: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
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1 18: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年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 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 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投 ...
华力创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1 18: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 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华力创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1 18:2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
华力创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1 18:2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