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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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胜忠)
2025-04-09 17:02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现场出席7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列席3次[4] - 2024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合计10次[4] - 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9个工作日[10]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2]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3]
万顺新材(30005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三华)
2025-04-09 17:0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三华)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林三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 年,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 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现将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林三华,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 分所审计经理、汕头经济特区矢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华联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经理助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拉芳家化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 ...
万顺新材(300057)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5-04-09 17: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30日发行180,977,272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259.99万元,净额156,013.65万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入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592,752,530.29元,补充流动资金360,136,487.39元等[10]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补流转出金额差额为1,679,252.82元,系扣除保荐承销费税金[10] - 各专户余额总计181,922,265.82元[13] - 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13.65万元[19]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3,699.61万元[19] 项目进度 - 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49.40%[19] -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1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3年使用92,764,014.78元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265,072.8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0] - 2022年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已全部归还[20] - 2022年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 - 2024年已将3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20] - 2024年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20] 合规情况 - 公司与多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2]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规定[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15] - 公司已披露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1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19]
万顺新材(30005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09 17:00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6]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潜在错报≥10%为重大缺陷等[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10%为重大缺陷等[11]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无重大及重要缺陷[14]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5]
万顺新材(300057)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09 17:00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续聘大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待调整[2][15] - 2024年度审计报酬170万元[15] 大信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4年末,大信从业人员3957人,含175名合伙人、1031名注会[5] - 2023年业务收入15.89亿,审计与证券业务收入分别为13.80亿、4.50亿[6]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平均资产额146.53亿,收费2.41亿[6] 大信合规情况 - 职业保险与风险基金超2亿,近三年诉讼金额1219万已履行[8] - 近三年大信及51名从业人员受多种处罚[9] 续聘流程 - 2025年3 - 4月审计委、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续聘议案[16][17][19]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19]
万顺新材(30005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09 17:00
合规情况 - 2024年监事会召开会议5次,程序符合要求[2]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程序合规,内控完善[2] - 董事、高管履职无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2] 财务与交易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无违规[4] - 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合规[5][6] - 2024年未发生债务重组等损害股东利益情况[9]
万顺新材(300057)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9 17: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年初余额95151.07万元,累计发生41439.90万元,利息63.73万元,偿还35050万元,年末余额101604.70万元[10] 关联公司资金情况 - 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9000万元,偿还2500万元,年末余额21500万元[9] - 江苏万顺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3503.59万元,累计发生3739.90万元,偿还1050万元,年末余额6193.49万元[10] - 广东万顺金辉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953.30万元,利息63.73万元,偿还900万元,年末余额1117.03万元[10] - 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64000万元,偿还4000万元,年末余额60000万元[10] - 汕头万顺新材兆丰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694.18万元,累计发生3100万元,年末余额4794.18万元[10] - 四川万顺中基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5000万元,累计发生21600万元,偿还18600万元,年末余额8000万元[10] 审计情况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8日出具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关审核报告[2] -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汇总表符合规定,公允反映情况[6]
万顺新材(30005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09 17:00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2][6][7] - 变更符合规定,不影响当期财务等,不追溯调整[8][9] - 公告于2025年4月9日发布[11]
万顺新材(300057)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09 17: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30日发行180,977,272股,发行价8.80元/股,募资总额159,259.99万元,净额156,013.65万元[1] - 2024年直接投入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592,752,530.29元,补充流动资金360,136,487.39元[2] - 2024年闲置募资暂补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现金管理140,000,000.00元[2] - 2024年利息等收益扣手续费净额14,674,796.11元,12月31日募资余额181,922,265.82元[2] 项目投资进度 - 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承诺投资120,000万元,累计投入59,275.25万元,进度49.40%[15]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39,260万元,调整后36,013.65万元,累计投入36,013.65万元,进度100%[15] 资金使用与归还 - 用9276.401478万元募资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6.507289万元置换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6] - 2022 - 2024年多次获批使用闲置募资暂补流和现金管理[16][17] - 2023 - 2024年多次归还暂补流动资金至募资专户[16][17]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补流转出金额差额167.925282万元[17]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09 17:00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 1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陈胜忠先生、王江涌先生、 林三华女士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报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